近日,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召开全省公安交警2016年春运交通管理工作视频会,动员部署全省春运交通管理工作。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李玉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公安厅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贾继武作动员部署,交管局政委马玉川主持会议,副局长郭丙福解读《2016年全省公安交警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交管局领导和局机关全体民警,各市、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各市、县以及高速公安交警支、大队中队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李玉生要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紧紧围绕严防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目标,确保实现“三个不发生”,即: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和车辆滞留、不发生因交警执法管理导致的负面舆情。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因地制宜,准确把握春运交通安保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研究解决的思路和办法,制定具体有效的措施,真抓实干,实事求是,创新方法,破解工作中的难题。紧紧抓住源头排查整改,企业主体责任,重点车、路、人等因素,强化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整严治。要针对性调整勤务,进一步精确打击、重点防范、重点检查。同时,强化恶劣天气和突发应急事件的准备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农村违法查纠力量机制的落实。各级公安交管部门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春运交通安保工作,严格责任落实。要注重统筹谋划、整体推进,突出重点、以点带面。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检查工作措施的落实。要逐级分解责任,分段包干、责任到人。
会上,记者从《2016年全省公安交警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了解到,2016年春运交通安全呈现以下特点:
科学研判 查找隐患联防联控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各类信息的收集、分析,提前研判易发交通拥堵、车辆人员可能滞留的重点路段、重要节点、重点时段,及早启动应急预案。会同气象部门及早研判雾霾、冰冻恶劣天气的影响,提早发布预警交通信息。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对辖区逾期未审验的重点车辆及驾驶人进行集中排查,杜绝未处理交通违法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大中型营运客车、有超员、酒驾、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督促客运企业、旅游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以及运输业主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公安交管部门在违法查询、车辆检测等方面做好配合。春运前期、春运期间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联合运管、安监等部门对企业、运输业主自查自纠以及备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对其进行重点处罚并推动相关部门严格责任倒查。
源头管控 瞄准重点有的放矢
重点车辆和人员营运客车(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及其驾驶人,“营转非”大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及其驾驶人,校车及其驾驶人,微型面包车及其驾驶人,备案不参加春运的车辆及驾驶人,其他重中型货运车及其驾驶人。
重点时段节前返乡高峰(1月24日至2月6日),春节期间探亲访友高峰(2月8日至14日),节后返程高峰(2月15日至2月20日),元宵节前后集会、庙会(2月21日至3月3日),学生返校高峰(2月23至2月28日),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时段。
重点违法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逆向行驶、酒后驾驶、毒驾、涉牌涉证、营运客车和旅游包车违反夜间禁行规定运行、危险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备案不参加车辆以及驾驶人上路运营等。
严查违法 确定目标统一行动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辖区客运企业、旅游企业、运输业主备案不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和“营转非”大客车等重点车辆,全部录入缉查布控系统,针对性调整预警规则设置,及时签收、拦截,严密重点对象管控。做好施工、事故多发、易积雪结冰等重点路段的路面巡逻,加强对营运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辆、“营转非”车辆、校车、微型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的检查。若发现备案不参加春运车辆和驾驶人上路运营、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存在严重违法和安全隐患的,严格处罚,并及时通报交通运输、教育、安监等部门。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结合实际,科学安排警力,强化夜间路面巡逻管控。一旦发现违反接驳运输和夜间管控规定上道路行驶的行为,立即通过喊话、引导、押送等方式,引导车辆就近停车休息,对驾驶人依法作出处罚。涉及本省重点运输企业和场站的,通报交通运输、安监等有关部门对发车企业进行责任倒查,追究客运企业主体相关责任。
1月24日、2月5日、2月12日、2月20日、2月25日为全省统一行动日,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开展以查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酒驾、超员超速、涉牌涉证、农村公路交通违法为重点的全省统一行动。
事故快处 区域警务协同作战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联合交通运输、消防、抢险救援、医疗救助等单位,遇有交通事故,快速出警、快速勘查、快速清撤、快速恢复交通或者按照快处快赔要求,由当事人自行撤除现场。继续大力推行和完善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撤快赔机制,在高速公路拥堵路段附近的出入口,尽可能设置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执勤点,快速处理交通事故,避免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或引发次生事故。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和完善区域警务协作机制,强化省际间、市际间、路段间的协调配合。相邻支队、大队、中队之间、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交警队之间要及时互通路面通行信息,实行联勤联动,联合疏导交通。省际市公安交管部门加强与邻省公安交管部门的协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协作机制,共同协商检查出省方向车辆,把各类违法查纠在省内,避免重复检查重点车辆,提高通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