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法院节前为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案款

2016-01-31 09:44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南区的大法庭里暖流涌动,120余位当事人脸上洋溢着满意的笑容,他们或坐或站,登记、领钱、清点……这是东城法院节前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发还的现场,120余位劳动争议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集中领取了供暖费、退休补贴、节日补贴等总计48万余元执行款。据悉,自2015年12月1日最高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以来,东城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200余件,执行到位金额为227万元。

  当天的案款发放现场,由8名法官组成四个发放组,每组按名单逐一将执行款交到申请人手里。一位年过花甲的申请执行人拿到案款,非常激动:“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钱要回来了,真是实实在在地为老百姓做实事。我领了钱下午就去买年货,能开心过年了……”

  另一位年近60的王阿姨红着眼圈儿说:“当时我们虽然打官司打赢了,可是靠我们自己拿不到钱啊,感觉没啥希望了,但是,不找公司要钱的话,咋生活呀,我离异了,也退休了,自己养活一个33岁的智障儿子,他也没工作,太感谢东城法院的法官了,这些法官也不容易,为我们的事没少操心……”

  据介绍,该系列案件是一起劳动争议纠纷群体诉讼。被执行人北京三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进行股权改制。为保证改制顺利进行,公司向全体在职与退休人员作出《承诺书》,明确承诺:企业离退休人员现有企业补贴及福利待遇保持不变,仍按原标准、原渠道继续发放;供暖费报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完成股权改制后,公司却以经营困难、资不抵债为由不同意履行原承诺,拒绝支付供暖费、退休补贴、节日补贴等。

  法院经审理认为劳动者的正常福利待遇受法律保护;改制承诺书是三辰商贸完成改制的部分对价,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单方变更。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确定北京三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应给付120余名老员工工作期间福利、供暖费等共计四十八余万元。后三辰商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胜诉的老职工们集体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三辰商贸公司始终表示无财产可供执行,承办法官通过办案系统和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银行无存款、无车辆,但却有三十余处房产,其中包括商业用房。

  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先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商业用房,随后前往该商业用房了解情况。经了解,该商业用房已租赁给第三人使用。

  为了确保申请人老职工们的合法利益,又为了保障租赁房屋正常的市场秩序。承办法官灵活变通执行方式,向第三人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扣留并提取了相应数额的房租作为执行标的。被执行人最终迫于压力,主动向法院交纳了剩余案款。至此,该案案款全部执行到位。

  据东城法院执行局局长田国庆介绍,执行活动开展以来,东城法院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执行庭充分利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收案后第一时间全方位查询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及时控制其房产、车辆等,提高执行效率。

  同时,该院执行局果断采取执行威慑惩戒手段,活动开展近两个月来,共实施搜查3人次、拘传1人次、拘留5人次、罚款1万元、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人次。除加大传统惩戒措施外,还进一步借助街道、社区、居委会等单位力量,在被执行人住所地街道张贴失信布告,利用社区舆论压力倒逼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并且,法院还广泛联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宝余额宝等网络资金平台,深度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提高执结到位率。

  另外,执行庭不断拓展涉民生执行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创新便民利民举措,快执快结,尤其是追索劳动报酬类案件采取优先执行、上门发款、集中发还的方式,减轻申请人领取案款的负累,将司法便民工作落实到每个细节,让群众感受到司法不仅公正,更加温情。(刘向智)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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