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举办初任检察官述职述廉测评会,符合初任检察官条件的干警面向全院干警述职述廉报告了工作,并接受了民主测评。
根据工作需要,汉中市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出台了《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初任助理检察员选任办法(试行)》,详细制定了选任及测评程序。由符合任命条件的干警提交本人近年的履职及廉政情况书面材料,由市院政治部考察审核,后召开述职述廉会,由拟任干警向全院汇报本人工作学习实绩并接受民主测评,符合市院《选任办法》要求的,按程序进行任命。
该项制度实施以来,为年轻干警搭建了自我展示的平台,调动了干警积极性,强化了年轻干警的荣誉感和责任心,激发年轻干警的学习热情,同时也树立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选人、用人机制营造了和谐向上的环境和氛围。(曹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