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安多举措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2016-01-28 16:08  来源:南方法治报

  执法规范化建设之于公安工作,既是基础更事关全局。在过去的2015年里,按照公安部“四项建设”的总体部署,广东省各级公安机关紧紧围绕“打造法治公安、建设法治广东”的总目标,以八大项目为突破口、以粤警创新大赛为契机,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全省各地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升级改造及案管中心建设两大任务皆已100%完成。

  全面推进案管中心建设 100%覆盖基层派出所

  受立案改革是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安改革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对受立案环节的监督管理,广东省公安厅根据广东案件量大,且绝大多数案件在派出所办理的实际,创新打造派出所案管中心,并要求在2015年年底百分百完成全省2266个基层派出所的案管中心建设,通过案管中心实现案卷材料集中保管,加强对案件源头的流程管控,实现执法办案民警接处警行为全过程可回溯,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受、该立不立、立案不实、违法立案”等问题。

  记者从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了解到,在建设案管中心的过程中,石湾派出所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搭建起全省首个基层派出所案件管理中心,包括立案审核、案件指派、取证管理、案卷管理、时限提醒、办案区监控、案件全程把关、执法公开、公检联动以及统一出口等十大创新功能,实现了执法办案的全程监管和服务前移,执法质量和办案效率得到明显提升。2015年7月,省公安厅利用全省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在佛山举行的契机,组织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公安局领导和法制部门负责人,实地参观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石湾派出所案管中心,全面促进全省各地案管中心建设。

  2015年9月初,省公安厅印发《广东省公安派出所案管中心建设暂行标准》,要求全省统一认识、统一标准、统一步调、分类建设,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后于9月16日组织各地法制部门举办一期案管中心建设专题培训班,对各市、县法制部门骨干进行了培训,加强对案管中心建设的指导,确保全省派出所在2015年内全面完成案管中心建设。截至目前,各地公安机关按照要求因地制宜,已实现全省案管中心建设100%完成。其中,汕头市公安局按照上级部署,结合实际制订《汕头市公安机关案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细化建设项目和要求,并于2015年9月10日在全市地方派出所全面铺开建设工作,截至2015年11月27日,全市公安机关79个地方派出所中有78个率先完成案管中心建设任务。

  统一办案区升级改造 2427个办案场所面貌一新

  在省公安厅确定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八项主要项目中,办案场所升级改造是“重头戏”。在推进办案场所升级改造的过程中,副省长、公安厅长李春生提出了“执法办案场所建设要与广东作为经济大省的地位相适应”的指示,对此,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认真落实公安部执法办案场所“四个一律”规定的基础上,强力推进执法办案场所升级改造,以高标准建设与精细化管理,促进执法办案场所提档升级。

  记者留意到,在省公安厅2015年印发的《广东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设置标准》中,要求全省办案区必须严格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改造,对办案区标识牌外观设计进行统一,就连办案区讯(询)问室内的摄像机也有相应的全省统一编码。

  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全面完成执法办案场所升级改造工作,共改造执法办案场所2427个,其中办案中心240个、执法单位办案区136个、派出所办案区2051个。其中,佛山公安机关将场所改造作为“一把手”工程,完成了所有执法场所的高标准升级改造工作;湛江市公安局创新思路,主动作为,想方设法克服场地有限和资金不足等困难,场所改造取得突破性进展,最终顺利完成执法办案场所的改造升级及派出所案管中心建设。

  记者在梅州市大埔县大麻派出所看到,经改造的办案区安装了双向门禁系统以及醒目的功能指示牌、贴于墙上的制度版规范,特别是全面覆盖办案区的视频监控设备,能够对整个办案区进行同步录音录像,达到全程“无死角”管理。据了解,在全省执法办案场所升级改造基本完成的同时,2015年11月,省公安厅印发《广东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管理使用实施细则》,严格规范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管理使用,确保了全省办案区落实“四个一律”工作要求。

  深化执法公开 公平正义让群众看得见

  为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一系列权利能够切实实现,广东省公安厅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在做好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执法公开工作,丰富和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平安南粤网”和“警民通”移动互联网平台执法公开功能,实现行政审批和服务网上办理、执法事项系统自动告知、信访投诉网上受理、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网上测评。

  据介绍,省公安厅2015年将“行政复议决定书上网公开”作为第一批广东公安改革惠民举措公布项目统一向社会公布,并下发《广东省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全省各地通过互联网实现行政复议决定书向社会公开。目前,平安南粤网“信息公开台”的“执法公开”专栏已完成“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栏目设置,将省公安厅2015年以来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予以公开,供公众查看,并在同一页面以“执法公开热点问答”的形式,向公众普及行政复议方面的法律知识,提供有关法律指引。各地市公安机关除佛山、揭阳等市因行政复议改革试点已不再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外,其他地市已完成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

  此外,省公安厅还积极开展警务评议系统建设,在系统中完善案件信息执法公开的内容,系统建设完成后将通过互联网向当事人公开办案进度和结果,收集群众对案件办理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以执法公开倒逼执法规范和公平公正。珠海、惠州公安机关先行开发使用案件办理信息公开平台,在不增加民警工作负担的前提下,将在警综系统办理的刑事、行政案件信息自动推送到该平台,主动将办案信息向群众公开,取得良好效果。

  大胆探索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

  实行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要举措。据省公安厅法制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以来,该总队积极配合公安部开展广泛深入的调研,全面掌握全省刑事案件的审核和出口现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省公安厅起草了《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建立完善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初步明确统一审核、统一出口的范围、人员和机构等内容。

  在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建设过程中,全省各地市公安机关积极响应。其中,韶关市乳源县公安局通过法制部门统一管理办案中心,提前介入规范办案审讯和取证环节,与检察院统一对接,案件质量和打击效能稳步上升;河源市公安局在各级法制部门设立案审机构,充实案审力量,全面实行刑事案件“两统一”,执法质量显著提升;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自2009年起实行刑事案件“两统一”以来,连续多年在全省执法质量考评中被评为优秀单位,并于2015年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在案件审核方面,江门市公安局根据省公安厅相关指导意见,着力严把案件质量关,通过书面审核的方式,要求各执法办案单位将有关案件材料送交法制部门复核登记,由法制室负责对案件证据、处理情况进行书面复核审理,确保案件的办理质量。此外,为提高法制部门业务水平能力,江门市各县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在全局范围遴选、配强审核力量,坚持有针对性地组织全局法制员进行集中培训学习,使法制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能及时适应新时期的执法形势。

  创新驱动全力打造“法治公安”

  在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过程中,省公安厅将其与粤警创新大赛有机结合,以创新为动力,深挖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亮点,精心培育,打造本土执法规范化品牌,并在条件成熟之时复制推广,以点带面助推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

  经过优中选优、层层筛选,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共推荐了19个执法规范化类参赛项目参加省公安厅举办的粤警创新大赛初赛。经过激烈角逐,深圳“打造执法办案区动态监督管理新机制”、佛山“执法大管家——派出所案件管理中心”、江门“微讲堂——汤汤水水讲法律”等8个项目入围了复赛。其中,佛山“执法大管家——派出所案件管理中心”更是得到广大评委的充分肯定,在决赛中荣获银奖。通过竞赛,不仅激发了广大民警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创新工作的参与热情,更有力推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广泛深入开展。

  据了解,下一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紧紧围绕“规范、监督、效率”进行改革创新,继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打造法治公安,当好法治广东建设的主力军。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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