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支队副支队长刘玉海带领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工作考核组一行4人,赴奎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开展等级评定考核工作。
考核组一行按照公安部交管局《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方法与标准(2015年版)》的要求,通过档案资料与计算机信息比对、现场实地查看、现场测评、电话回访等方式,从车管所“机动车管理、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管理系统、服务群众、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等方面,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了反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建议。
奎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表示,将以此次等级评定为契机,全面规范车辆管理所各项业务工作,提升业务办理效率,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全力做好车驾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