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专项行动确保涉农资金依法使用
口甘肃省检察院检察长 路志强
为保障涉农资金依法规范使用,有效预防涉农职务犯罪,2014年初,在最高检和甘肃省委的大力支持下,由甘肃省检察院牵头、省级有关部门配合,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以“保障民生民利,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为主题的专项行动,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协作配合,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环境。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有关部门支持,建立健全领导责任体系,着力打造典型样板。
针对乡镇检察机构缺位、农村基层法律监督乏力的问题,下移工作重心、延伸监督触角,着力构建全覆盖的检察监督机构,着力建立标准化的检察监督平台,强力推进公开,切实保障涉农资金安全运行,确保法律监督横向到底、纵向到边。
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推行阳光作业,着力倒逼涉农项目资金监管,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摸清涉农资金底数。二是明确公开范围和方式。三是构建“三级报备”工作制度。两年来,通过公开化制度化管理涉农资金,使广大群众对涉农政策资金知源知流、知根知底、知己知彼,有效防止和纠正了涉农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暗箱操作、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使干群矛盾明显减少,干群关系明显好转。
坚持惩防并举、综合施策,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优势,严查快处以权谋私的涉农职务犯罪,扎实开展涉农职务犯罪预防,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理,形成不敢贪的高压态势,促进涉农资金项目规范化管理。
经过两年的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检察工作主动融入党委政府的整体布局,与之合力合拍、同频共振,才能得到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只有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才能真正做到观念上适应、认识上到位、方法上对路、工作上得力,更好地履行惩治和预防职能;只有贴近民生、接足“地气”,把维护好群众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知民情、解民忧、顺民意,检察工作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支持。
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于2012年6月成立直属二分局,专门负责环保执法。[详细]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自治区公安厅厅长胡焯出席会议并讲话。[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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