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面对经济下行的压力,辽宁全省同向发力、共谋发展。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聚焦难题、找准定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运用辩证思维统筹主业、主题和主线,在厘清矛盾、解决问题中担当作为,努力为新一轮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交上一份奋发有为的答卷。
多办案 办好案
近几年,面对“案多人少”与“案结事了”双重压力,一线办案法官负重如牛、砥砺前行。自2015年5月1日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立案门槛降低,法院收案量陡增,更加大了法官的压力。
一案一件总关情。办案人数不变,案件数量攀升,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吹响办案“集结号”,院长、庭长带头办案,一线法官加速结案。
辽宁高院每季度分析研判一次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指名道姓通报各业务庭办案数量和法官办案排名,并将审判业绩与表彰奖励、晋职晋升挂钩,以此激发法官办案动力。
据辽宁高院审管办负责人介绍,由于院长、庭长以上率下,全体法官“白加黑”“五加二”埋头苦干,2015年高院结案10807件,同比上升9.44%;一线办案法官人均结案45.22件,其中庭长、副庭长主审案件777件,同比增加67.82%。
为推动全省法院年度办案任务落地,高院优化了评估指标,完善了评估程序。去年10月15日至22日,高院组织召开各中院视频调度会,高院领导班子对17家中院一对一地“视频过堂”。调度结束后,形成详尽的审判形势分析报告通报全省。三级法院以视频会为“号角”,打响第四季度执法办案攻坚战。
为快办案、办好案,审判资源向审判一线倾斜,全省调整525名法官到一线办案。全省法院受案810217件,同比上升26.01%;共审执结685387件,同比上升20.92%。
勇担当 求作为
2015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考题,辽宁高院在把握司法被动性与司法能动性的关系上,实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契合统一。
一年来,辽宁高院院长缪蒂生几乎逢会必讲省情,要求全省法院务必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担当意识,各项工作都要紧紧围绕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发展来定位和推进,把服从服务大局的原则要求转化为推动振兴发展的务实作为。
2015年6月,高院开展“专题调研月”活动,院领导带队走访政府、企业、金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精准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司法需求与司法保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
在深入调研、广泛纳谏、梳理需求的基础上,7月5日,高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从保障重大项目实施、全力维护金融安全、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司法保护和保障创新驱动战略实施等22个方面提出司法保障举措,全省法院服务振兴发展既有抓手、又接地气。
国有经济是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的存量资源和核心动力。9月,高院对近几年审理的300余件涉及国有企业民商事案件统计分析。10月底,高院向省国资委发出《关于加强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司法建议》,列举败诉国有企业存在虚假交易、违规转让资产和不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等10个问题;指出国有企业败诉存在法治观念不强、感性经营和监管缺位等5种原因;提出明确市场定位、增强法治观念和防控企业内生风险等5个对策。
建议引起最高人民法院、辽宁省人大、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领导的重视,辽宁省省长陈求发作出批示:“高法撰写的司法建议很好,请高法领导同志给省属国企负责人专题作这一讲座。”
谋改革 图创新
过去一年,司法改革是全国法院最强“音符”。辽宁省被列为第三批试点地区,辽宁高院始终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主动跟踪改革前沿,积极培育辽宁改革“样本”。
辽宁高院党组将2015年确立为“司法改革年”,既搞好顶层设计,又抓好先行试点。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民市人民法院是全国司法改革试点法院,也是高院精心浇水施肥的“试验田”。在推导3个全国试点法院完成改革任务、发挥酵母作用基础上,高院分两批将其余15个中院及部分基层法院纳入试点。同时,将高院刑三庭、民三庭、行政庭和赔偿委等审判部门确定为试点部门,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辽宁高院认真做好改革前期调研、方案制定等准备工作,先后形成了《关于全省法院人员情况的分析报告》《全省法院法官员额测算情况报告》《法官薪酬调研报告》等涵盖6万多个信息数据的10余个调研报告,制定了《辽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办法》《员额法官选任办法》等7个具体实施细则和办法,并撰写540页的《辽宁省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情况汇编》,为迎接全面改革做足了底数、方法和路径准备。
调矛盾 解纷争
人民群众诉讼需求的日益增加与审判资源的明显不足,是新时期辽宁法院面临的主要矛盾。过去一年,辽宁高院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和优势,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让老百姓打官司“聚划算”。
年初,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进会,推出12家法院在组织构架、工作机制、调解模式、资金保障等方面先进经验,重点推广了大连两级法院借助党委力量建立专门机构、专门场地的做法,并汇总印发13万字的经验材料。
为加强横向沟通,高院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动在医疗、环境保护等10余个领域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联合会签指导性文件,为全省三级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提供政策依据。
截至2015年底,全省推出诉调对接示范院16个,建立诉调对接中心126个,选优配强诉调对接人员522人,聘请特邀调解员3072人;三级法院与80余个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对接,诉前化解纠纷8.3万余件,诉讼调解结案9.8万余件。辽宁法院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经验在全国法院推广。
更阳光 更透明
曾几何时,司法神秘化,审判公开犹抱琵琶,羞羞嗒嗒。
过去一年,辽宁高院党组注重把握司法工作规律、新媒体传播规律和社会公众信息需求规律,以打造辽宁法院信息化3.0版为目标牵引,努力让司法更透明,让群众更知情。
司法公开看得见。高院党组制定《辽宁法院信息化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对司法公开做出长计划、短安排,完成数字法院业务管理系统、庭审公开平台、网上申诉信访、网上立案等系统的建设。11月22日,审判信息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和裁判文书上网三大公开平台上线,实现全省法院全覆盖,标志辽宁法院司法公开步入可视化时代。全省法院在互联网直播庭审1482件,公布裁判文书27万余份,公布执行信息3.2万余条,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听证过程的信息都依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
信息发布宽幅面。高院积极推行新闻发布制度,推动全省126个法院全部配齐新闻发言人。高院着眼重要时间节点和公众关注热点,围绕全省法院司法改革状况、院庭长办案、追索拖欠农民工工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问题召开9次新闻发布会。通过组织记者旁听庭审、发布新闻通稿等形式,向社会发布远程视频提讯、行政白皮书等50余项工作。
接受监督成习惯。2015年初,高院党组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办法》和《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规定》,使监督联络工作规范化、常态化。5月至10月,在全省法院开展“代表委员旁听百案庭审和见证执行活动”,共有2574人次的代表委员受邀旁听132件案件庭审,旁听案件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审监等各类别;有423人次参与见证执行108件案件,见证了执行案件全过程,代表委员与审判执行工作“零距离”。加大陪审员选任工作,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省法院陪审案件85060件。
抓基层 打基础
过去一年,辽宁高院党组注重抓好本级,带好下级;干着当前,想着长远。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廉政建设抓铁有痕。高院先后出台《省法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廉政谈话的暂行规定》和《全省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落实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廉政工作步入规范化、常态化。3次印发干警违纪违法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入开展司法巡查,已对3个中院、21个基层法院开展审务督察。全省查办严重违纪涉嫌违法9人,较2014年减少76.3%。
教育培训落地生根。加强辽宁省法官培训学院培训能力建设,出台20余项规范培训工作意见;推行法官教学和案例教学,提升庭审能力和办案水平,法官教学比例达90%。全年举办培训班32期,培训12700人次;完成63期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调训任务,有504名法官参加培训。
审判设施规范统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全省审判法庭总计建设面积169768平方米;其中新建法院综合楼13个,建设面积166623平方米,内含审判法庭151个;新建人民法庭4个,建设面积3145平方米。以统一背景墙、专用法台法椅、旁听席、地台、审判台牌的审判设施“五统一”为标准,16个中级人民法院和大连海事法院达标率达100%,基层法院80.56%达标,人民法庭94.7%达标。最高人民法院亦召开会议,推广辽宁“五统一”经验。 (张之库)
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于2012年6月成立直属二分局,专门负责环保执法。[详细]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自治区公安厅厅长胡焯出席会议并讲话。[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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