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海省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505件,案件总数比2014年同期增长17.6%。
2015年3月,省委、省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全省新农村新牧区建设2015年八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工程。随后,省司法厅领导与8个州市司法局负责人分别签订2015年法律援助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制订下发了青海省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具体规定了为民办实事工程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落实措施,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根据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要求,2015年落实法律援助经费1457万元。其中,中央法律援助办案经费380万元,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资金164万元,地方各级财政法律援助经费440万元,法律援助基金会400万元,社会管理创新经费73万元。并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法律援助案件量同期增长17.6%。
据统计,2015年全省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505件,案件总数比2014年同期增长17.6%。其中刑事1387件,比2014年同期增长17.7%;民事8108件,比2014年同期增长17.5%;行政10件,比2014年同期增长100%。受援人总数达12451人次,提供法律援助咨询35468人(次)。(李玉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