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四川省资阳市检察院获悉,该院创设和完善了未检审查逮捕意见书和审查报告等重要法律文书,确保将未检案件“捕诉监防”的每一个办案节点和每一项特殊程序都融入到法律文书当中,获得省检察院的肯定。
2015年,该院创设了未检业务急需的审查逮捕意见书、公诉案件审查报告两种内部工作文书和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法定、存疑、相对不诉)、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和附条件后的不起诉决定书等六种外部法律文书共八种未检专用文书,印发了《关于印发未检单独法律文书的通知》,要求全市两级检察院未检部门按照新创设的未检单独法律文书在实际办案中进行运用。
在全省检察机关未检工作座谈会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晓勇对资阳市检察院创设未检专用法律文书并融入统一系统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各地学习和借鉴。此项工作也得到最高检未检部门领导的肯定和支持,要求四川在未检法律文书单列方面先行先试,并积极融入统一系统。(魏航 蒋勇 吴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