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海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加强与法院的联系,通过培训、督促、通报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和督促力度,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取得实效。
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认真执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及《青海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不断增强对出庭应诉工作的认识,自觉接受司法监督。2015年,全省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件461件,共计被告行政机关528人(次),有299人(次)被告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或委派的部门或机构负责人出庭参加了诉讼,出庭应诉率达到56.6%,较上年提高了13.9个百分点,大大改变了过去行政诉讼告“官”不见“官”的现象,有效促进了行政争议的化解,增进了党群政群关系,并促使行政机关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推进了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李玉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