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政法机关要提升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能力,切实增强新形势下服务保障四川改革发展大局的能力和水平。”2015年初召开的四川省委政法工作会议,要求全省政法机关深刻洞察把握政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来谋划、推动工作,充分发挥政法职能,护航我省经济发展。2015年9月,省委政法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发挥政法工作保障服务经济发展重要职能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要求,全省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运用法律手段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效调节社会关系,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经济转型升级,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四川实践和新常态下四川经济包容性增长、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在刚刚过去的2015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省政法机关是如何落实省委部署,立足自身职能主动作为,服务保障全省经济发展?我们通过详细梳理,邀您一起聆听,2015年全省政法机关奏响的服务经济发展强音。
超前防范经济风险
宁可千日备,不可一日松。2015年,全省政法机关加强分析研判预警,注重从政法工作中发现经济新常态下带有普遍性、多发性、趋势性的问题,提前介入防范,有效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主动作为 提前预警防风险
“当前实体经济普遍不景气,企业经营难度加大,纠纷不断产生。在此情况下,自贡两级法院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加强诉非衔接,拓宽工作渠道,收到了良好实效。”近日,省人大代表、四川久大盐业(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傅刚义由衷说道。
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引发的民间金融问题在司法领域凸显,部分企业特别是一些大中型企业资金链断裂,已逐步发酵成为影响稳定的社会问题。对此,省高院专门调研后,制定了《关于依法审理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引发突出矛盾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切实执行工作职能服务经济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审判、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困难,提出解决思路。针对近年来商事纠纷持续上升,特别是一些企业资金链、担保链断裂引发债务危机愈演愈烈形势,2015年,省高院出台了《关于开展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围绕“依法降低申请人保全成本”和“尽量减少被保全人被保全成本,特别是尽量减少因保全给被保全人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这两个方面,作了一系列的细化规定,例如允许第三人提供有限制的信用担保、慎重冻结被申请人基本账户等。
2015年,全省政法机关还针对进城务工人员提前返乡回流、股市异常波动、专车服务迅猛发展、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建设、房地产业去库存和新城新区建设等引发的风险问题,加强前瞻性分析和预判,提前预警,有效防范了经济社会风险。针对天府新区内开发商逾期交房(办证)、群体性诉讼增加、购房者作为被告案件比例上升、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增多等突出现象,法院系统积极向国土、建设、房管等行政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对辖区内房地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频繁被起诉的企业建立开发商信用台账,加强执法监管。
■把脉会诊 法律体检防风险
“民间借贷存在哪些法律风险,法律新规又有何妙招?”日前,省司法厅举办了一场法律说明会,向驻川异地商会代表、企业代表以案说法,讲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为外来企业提供法律参考意见,提升外来企业决策和依法经营管理水平。
2015年,省司法厅与省商务厅签订《共建中西部最优外商投资法治环境战略合作协议》,提出要以“政策解读”、“法律说明会”等方式,举办政策实务和法律知识讲座,增强外来企业及投资者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此次法律说明会就是合作内容之一。除了法律说明会这种方式外,我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托基层司法所在124个重点经济开发区和138个工业园区设置外来企业服务窗口。
在开展“法律七进”工作中,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建立了由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专业人员组成的“法律服务工作组”、“法律服务顾问团”,深入园区、企业开展专业、高效的服务工作,全年开展企业法律服务巡讲活动3400余场(次),为26000余家企事业单位、3000余家机关推荐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督促各类企业、单位充分履行社会责任,诚信守法经营。通过部署开展“企业法律体检”活动,各律师事务所与企业主动对接,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帮助企业“把脉会诊”,分析潜在法律风险,指导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管理和风险防范,推动企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营造良好市场秩序
2015年,我省政法机关依法查办经济领域职务犯罪,规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针对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高速增长,涉案金额巨大,涉及人数多、地域广、跨区域等特征,省委政法委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有关办理非法集资案件会议纪要的通知》,强调全省政法机关要依法妥善办理非法集资案件、依法保护各方合法利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立足职能 严厉打击非法集资
2011年底,陈宏(化名)等5人通过中介,虚假出资包装后注册公司。公司以5%-8%的高额提成鼓动公司业务员拉业务,业务员通过邀请客户参加招商会、介绍会等活动,许以16%-20%年回报率,进行非法集资。据警方统计,从该公司成立至案发短短数月,参与非法集资的群众达百余人,涉案金额达600余万元。目前,几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针对民间非法集资问题复杂的情况,全省公安机关一盘棋,保持对非法集资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2015年以来,各地立案700余件。
全省检察机关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妥善处理金融、融资纠纷,依法正确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正确区分正当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界限,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883人,同比上升471.2%,对不构成犯罪的125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全省法院开展了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审判,审结一大批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欺诈发行公司企业债券、非法传销等犯罪案件。进一步明确非法集资犯罪的证据标准等,形成打击合力,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专项整治 构建有序市场环境
2015年11月,省公安厅成功打掉一个特大网络销售假烟团伙,18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这是四川公安联手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开展的“天府金剑”专项整治行动中的一起典型案例。2015年,共查处各类涉烟违法案件15000多起,捣毁制售窝点94个,查缴违法卷烟1.3亿余支。开展境外追逃“猎狐2015”专项行动,成功缉捕或规劝11名潜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在打击整治传销犯罪方面,全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传销犯罪案件167件,破案148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98人,行政处罚或教育遣返7100余人。在打假专项行动方面,共立案400余件,破案390件,抓获371人,涉案金额8310万元。
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经济发展的各类刑事犯罪,并始终坚持把办好职务犯罪案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对职务犯罪案件坚持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确保侦查取证质量。完善省、市工作联动机制,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省级院公诉部门同步审查、跟踪指导。全年对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1720件2242人。其中,厅局级46人,同比上升206.7%。
2015年,全省法院开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犯罪专项审判,审结大量合同诈骗、虚假广告、串通投标、损害商业信誉等犯罪案件,促进完善开放透明、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开展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专项审判,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等案件,依法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剥夺犯罪分子的再犯罪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全省政法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经济领域的各类矛盾纠纷,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
■创新方法 帮助企业共渡难关
2015年9月21日,德阳中院受理了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重整案件,11月27日重整计划获得表决通过,11月30日德阳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司法重整程序仅仅70天。二重司法重整的成功,为其卸下了沉重的债务负担,为重新上市和迎接国家产业政策机遇期创造了条件,也优化了德阳地区金融债务结构。在司法程序当中,德阳中院针对不同性质的普通债权采取不同的清偿方案,创造性地安排可供选择的经营性债权清偿方案,依法灵活解决企业债相关问题。
这起案件是全省法院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恢复正常经营生产能力的一个缩影。
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在维护社会公益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特别是加大对涉及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公共领域案件的监督力度,健全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通过会签文件、召开联席会议、执法活动交流等方式,搭建沟通平台,整合监督资源。2015年,共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487件,行政机关采纳了463件。
■依法打击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前夕,省法院公开审理四川一家阀门制造公司“傍名牌”侵犯商标权案。为了促进构建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2015年,法院系统全面启动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改革试点,加大对核心技术、知名商标品牌等的保护力度。发布了四川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年度报告、十大典型案例,推动全社会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2015年,全省政法机关发挥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依法办理涉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公安机关开展打假专项行动,共立案400余件,破案390件,抓获371人,涉案金额8310万元。全省检察机关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99人。
■深化“大调解”纠纷解决多元化
2015年,政法综治部门创新推动“大调解”工作体系向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发展,解决矛盾纠纷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共成功调解矛盾纠纷56.4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6.7%。
以加强城镇小区、老旧院落和农村中心户调解室等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和“五进”活动为重点,推动调解组织网络向基层延伸。组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着力从源头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围绕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15个矛盾突出领域,推广“案例工作法”,健全依法调解的“案例指导”机制,加强专业调解工作。推广眉山市“调解跟着矛盾走”典型经验,加强对经济新常态下表现突出的非法集资、涉土地纠纷、环境污染纠纷专题调研,促进矛盾早发现、调解早介入工作落地落实,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2015年,我省政法各部门牢固树立主动服务理念,改进完善服务方式,加大法律服务力度,着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关注民生 维护群体合法权益
2015年1月至2月,全省法院集中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司法大拜年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重点清理“拖欠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劳动报酬案件”等五类案件。
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办理涉农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在办理农民工申请监督案件过程中,一方面注重矛盾化解,另一方面合理运用调查核实权查明案件事实,并通过维权宣传、专项行动等方式,支持符合起诉条件、具有起诉意愿的农民工行使诉讼权。2015年以来,共成功支持农民工维权起诉109件,涉及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金额达730万元。
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了“年末岁初为农民工讨薪”专项法律援助活动。各地法律援助机构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大排查”,督促企业整改;畅通“绿色通道”,简化农民工讨薪案件受理程序和缩短办理周期。专项活动共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3718件,为农民工讨回欠薪、工伤赔偿金等1.2亿余元;提供法律咨询42083人次。
落实《四川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全省政法机关对在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等情形,通过诉讼无法得到有效赔偿且生活困难的被害人、被害人近亲属或其他当事人,适当给予司法救助金。2015年,开展司法救助6369人,发放救助金5874.32万元,在保障基本人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开展普法 着力防范经济犯罪
图文并茂的典型案例、生动直观的现场讲解、具体实用的防范资料……2015年5月15日上午,成都市红星路步行街广场上,经侦民警通过展示典型案例、现场讲解假币和假烟酒辨别方法、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群众介绍常见的违法犯罪手法,以及有效识假防骗的技巧。
四川司法行政系统则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础作用,部署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细化了每一“进”的实施细则。组建普法讲师团和法律人才库1200多个、法律服务小分队4000多个、普法志愿者14万余人,做到每一“进”都有人送法、讲法、授法、释法。全省共开设各类报纸普法专栏115个,电视普法栏目93个,广播普法节目302套,打造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458个,法治文化长廊716个。
截至2015年11月底,全省共有1107家律师事务所,15416名律师;公证机构208个,公证员836名;注册司法鉴定机构211家,司法鉴定人3473名。全省共办理律师非诉讼业务39207件、刑事诉讼49076件、民事诉讼85361件、行政诉讼2104件;各类公证事项100万件,其中经济类公证60万;司法鉴定案件13万件。(兰楠 开永丽 赵文 夏修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