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妇联权益部、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省律协女律师委员会组织开展的“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要求,衡水市各基层法院积极响应,进行了周密部署,精心安排,选派出专业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女法官参与到宣讲团中。
近日,饶阳县人民法院的何静雅法官和宣讲团一起来到五公镇,开展了一场既生动又深刻的“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宣讲活动开展前,何静雅法官详细了解当地人员结构以及该镇关于保护妇女儿童的相关案件,根据办案经验,对近年来关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相关案例、所涉及法律知识认真进行分类整理,积极做好准备工作。宣讲团通过以案说法,分别对夫妻财产关系、人身权利、家庭暴力问题以及婚前彩礼问题进行了讲解与探讨,用贴近生活的实际案例将有关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知识送到了妇女身边,引导大家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权,受到了广大妇女的热烈欢迎。宣讲团还对大家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答,形成了妇女群众尊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深化妇女宣传教育,强化妇女维权意识,拓展思路、创新形式,饶阳法院不断丰富法治宣传载体,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教育和宣传效果。一是利用自有法治宣传平台,利用好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载体组织开展普法主题宣传活动,第一时间将最新鲜的、最贴合群众生活工作实际的法律知识更新到宣传平台。二是每季度组织开展不少于两次的普法活动,组织法官深入社区、工厂、学校、田间地头、乡村集市等,针对农村、农民生活生产所需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并现场解答群众疑难,为群众搞好法律服务。三是充分发挥基层法庭作为服务农村前沿阵地的优势,组织基层法庭法官利用集市、农闲到辖区各村开展法治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以及联系卡,公布联系方式,方便群众进行法律问题咨询。
深州市人民法院的赵娟法官到深州市政协会议厅,参加了深州市妇联组织进行的首场法治宣讲活动。活动当日,赵娟法官以《离婚诉讼中应注意问题》为题,用活泼生动的语言结合日常工作中的各种案例,深入浅出地为与会的妇女群众讲解了法律对离婚诉讼的相关规定,得到较好的反响。
桃城区人民法院的曹会青法官是一位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基层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业的女法官,她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及妇女群众的法律需求,重点围绕侵犯女性婚姻家庭权益方面的典型案例,以“讲案例、说法律”的方式把法律知识送到大家身边,引导大家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权。听课人员纷纷表示,这次法律讲堂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回去后一定把这次法制讲座的知识运用到自己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并传达到自己周围的同事和亲朋好友中去,给她们普及更多法律知识,让她们懂得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
为促进妇女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同时进一步发挥法院与妇联、县律师协会建立的联席会议制度,枣强县人民法院成立了“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积极发挥联动作用,切实为妇女儿童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近日,宣讲团为唐林乡唐林村群众送去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活动当天,枣强县法院立案二庭庭长刘晨霞、河北事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学英分别以《崇尚法治打造靓丽人生》、《在婚姻家庭中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题,以“讲案例、说法律”的方式,结合妇女群众的法律需求,用生动、形象的语言详细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课后,两位老师还解答了现场群众提出的土地财产权益、彩礼纠纷、家庭暴力等问题,收到了现场群众的良好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