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司法局与多部门合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与法院制定了《房山区法律援助跟案旁听监督制度》,派专人不定期跟庭旁听,监督案件质量。
二是与检察院签署《关于选派律师参与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工作办法》,申诉部门发现申诉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书面通知区法律援助中心,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
三是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共同签订了《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对特定轻微刑事案件简化诉讼程序,提高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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