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中科院产妇在北医三院死亡、家属涉嫌医闹的事儿“挤满”了长安君的朋友圈!今天,警方终于回应了:
看完回应,相信很多小伙伴跟长安君的心情一样,我最想知道的还没回答呀:家属究竟有没有用医闹“狮子大张口”?是否有“直男癌”强迫妻子生育嫌疑?中科院发函究竟有无法律效力……
作为一名身揣小马达、心怀小太阳的法律小青年,就让长安君用法律来八一八:憋吵吵啦,依法就该这么办!
家属究竟有没有“医闹”?
根据北医三院方面的表述,家属最过激的行为是“数十人聚集并滞留……打砸物品,追打医务人员”。而根据死者丈夫张先生的说法,自己最激动的行为是从病房冲了出去,找“骂人者”要求道歉。双方在“打砸”的说法上,有较大出入。
长安君告诉你,其实,法律对“医闹”的定性是十分明确的。2014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公布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明确对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惩处。
什么行为算医闹?这个权威文件可是“标准答案”:
——在医疗机构内殴打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身体、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医疗机构及其公共开放区域采取违规停放尸体、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堵塞大门等方式扰乱医疗秩序或者其他公共秩序的行为。
——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行为。
——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的行为。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行为。
——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以受他人委托处理医疗纠纷为名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行为。
可以预见的是,短期内,社会公众不会失去对该事件的关注和讨论的热情,众说纷纭的猜测和揣度依旧会层出不穷。所以,权威部门尽快公布更详细的调查结果,把质疑都回应了,才是王道。
此事件到底是否属于“医闹”行为呢?警方已经调取了相关视频,是否存在“数十人打砸”的问题或许很快将有明确答案,我们还是让子弹飞一会儿吧!
如果逝者真的是被“强迫生育”,违法吗?
网友的“八一八”能力也是超强,网上流传了“去世产妇五年怀孕四次,明明有妊高症不宜生育,男方强迫媳妇生育”的说法。由此,很多网友谴责死者丈夫是“男权癌”。
实际在法律上,关于“强迫生育”这个问题,应当叫做夫妻生育权的冲突。
一般来说,男方生育权的行使与实现,少不了女方同意经受十月怀胎的辛劳。所以,这件事上,更应当尊重女方的人身自由权、身体支配权及健康权,两相权衡。
也就是说,夫妻生不生孩子,两人必须商量着来,一方不同意都玩不转!
中科院“红头函件”合法不?
1月14日,中科院理化技术研究所曾致函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希望该院本着尊重生命,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死者离世的原因作出公正、透明、翔实的调查,给出一份真实、完整的结论,给死者及其家属一个明白、公正、合理的交待。
乍一看,“红头文件”似乎十分重磅?错了!
让长安君告诉你,实际上,中科院的公函在此事中压根就没有法律效力,反而起了从负面推波助澜的作用。
单位在员工去世时表达人道主义的关怀,这本无可厚非。可是这种公函,无形间让单位与职工“维权”绑在了一起,会让人误以为两者的利益是一致,抑或是有“公函私用”的嫌疑。
其实,职工卷入医患纠纷,单位表达支持员工家属维护合法权益的立场,可以有许多方式:
例如,可以由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群众组织——工会出面,向医疗机构传达对员工死因的关注。
再如,单位可以在法律资源上予以支持,通过帮助员工聘请律师,或者提供单位律师的方式,合法合理地表达态度。
丈夫究竟该怎么依法维权?
发生了医疗纠纷,死者家属首先想到的应该是法律,法律应该早早出场。但是,按照某些人的“惯性”思维,要么找熟人,要么就来“硬的”。来场“医闹”,没理也沾三分光。
实际上,医疗纠纷的法律规范已经非常明晰,维权渠道也是畅通的,长安君为死者家属列出三条维权途径:
(一)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并签订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协议书中的规定。
(二)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当事人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三)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疗事故调解组织提起行政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因为核心事实迟迟未确定,热点公共事件的衍生舆情频现,已经有网友开始“深八”挖掘,爆料死者夫妻有涉嫌学术腐败的一面。这里,长安君也要提醒小伙伴们,我们都痛恨腐败,但是也不能就此轻易陷入网络戾气的漩涡,这事儿一码归一码!可不要忘记,退一万步说,即便真正有学术腐败,也和这起事件是不是医疗事故,没有任何直接因果联系!即便一个人道德有缺陷,或者可能涉嫌学术腐败,也绝不构成过激认为这个人“该死”的理由。
我们是法治社会,就应该让“法治的归法治,道德的归道德”!
涉嫌学术腐败,自然有相关的机构去调查处理,并不是医疗鉴定机构的责任。落回到这起产妇死亡的悲剧本身上,将法律事实与道德标准严格分开,才能让网络舆论恢复理性,也给家属走出悲痛的空间。
虽然事件依然沸沸扬扬,长安君还是要为这次网友们的“机智”点赞:
这次,网友们没有被社会舆论长期热炒的“医患矛盾”概念所误导,没有不看事实就先入为主地盲目支持其中一方“有罪推定”,也没有一边倒地认为“弱者恒有理”。大家有了“等子弹飞”的理性、耐心和智慧,就会让某些人试图裹挟大众情绪进行“民意裁决”的意图落空!
并不是每一个矛盾,都必须要经过法律途径才能得到解决。但是任何矛盾和冲突都可以运用法治化的思维方式和规则意识去理性面对。
如果在每次医患关系纠纷、“路怒症”等等公共事件出现时,网友们都抱有这一份理性,跨出这一小步,我们的社会将大大前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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