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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都匀检察院推行“两卡”制度

2016-01-21 14:37  来源:法制生活报

  贵州省都匀市检察院结合预防工作实际,在预防工作中全面推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告知卡》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监督卡》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执法规范化。

  据介绍,按照规定,都匀市检察院预防部门在开展对外预防工作时,必须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告知卡》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监督卡》一并送交给预防工作对象,并提醒其填写监督卡反馈给检察机关。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告知卡》主要是告知对方,检察机关指派的检察官前来开展何种具体预防工作内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监督卡》是对开展预防工作的检察官履行职责、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内容包括,是否依照告知事项开展工作,有无工作内容不当的情况、有无干预正常的管理活动及市场主体合法的经营活动、有无利用预防工作便利或以预防工作的名义接受吃请、财物或者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有无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他人隐私、有无插手工程项目等,并在在监督卡中留下了检察院纪检监察室的举报电话。

  都匀市检察院预防部门对反馈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监督卡》逐一进行研究,对所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预防“两卡”制度的实施,不仅从制度上加强了对预防工作的约束力,促进了预防人员规范履职的自觉性,也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提升了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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