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8402件,同比增长8.4%,其中民事案件67346,刑事案件20346件,其他案件710件;接待解答群众咨询68.9万人次,同比增长6.3%,12348电话人工接听率59.2%……近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2015年河南省法律援助工作在服务和保障民生、帮助困难群体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获得了司法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赞扬和肯定,省法律援助中心被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授予“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突出做好法律援助核心业务。2015年,省司法厅坚持“稳增长”与“优结构”并重,指导各地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降低法律援助申请门槛。河南省陆续把法律援助服务重心放在民生领域,把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农资质量、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更多的民生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继续在全省执行以农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和城市最低工资标准为经济困难标准。
继续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和支撑体系建设。省司法厅积极对省本级法律援助接待室进行了升级改造,各地均实现了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100%在临街一楼设置,其中50%以上的接待室环境舒适、设施齐全、宽敞明亮,极大改善了接待服务群众的场所条件。截至2015年年底,河南省共在全省各级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177个,在全部公安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28个,在城区部分律师事务所和县域全部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964个,在乡镇(街道办)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356个,在全省所有村(居)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50596个,形成了以“两室两站一点”为主阵地、村(居)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补充、覆盖城乡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同时,省司法厅积极巩固、加强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残联等社会团体沟通协作,规范社会团体法律援助工作站运行,为特殊人群申请法律援助提供宣传、咨询、引导等服务。经过持续努力,在全省建成了纵贯“省、市、县、乡、村”,横连“工、青、妇、老、残”的立体式、复合型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基础网络支撑。
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法律援助质量。加强服务质量监管,省司法厅要求法律援助接待室、值班律师办公室等接待服务窗口一律由社会律师值班,进一步规范服务窗口的接待服务行为。加强案件质量监管,省司法厅认真落实以日常评估为主、集中评估为辅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机制;发挥第三方专家组独立评估作用,确保评估工作的客观、公正。
组织开展重点专项工作。省司法厅积极做好中欧法律援助项目的执行工作,2015年河南省共承办中欧法律援助项目同行评估培训班2期,举办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培训班6期,并与山西省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活动。同时,持续推进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省司法厅在漯河召开全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推动全省军民融合式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全面规范、提升,推行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十项标准配置,实现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