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88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北京市
北京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房山区第一医院党委副书记李景荣违规大办婚丧喜庆问题。李景荣在房山区分两次举办喜宴,邀请房山区卫生局同事、区第一医院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等人参加,并收受礼金。经房山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李景荣党内警告处分。
2.北京市朝阳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宁江违规购买发放运动服装等问题。朝阳区红十字会将“红十字应急救护教育讲师团”专项经费,以冲洗照片等名义在企业预存使用,以成立机关救援队名义为机关人员购买运动服装。经朝阳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赵宁江党内警告处分。
3.北京朝政汽车检测场工会主席解本刚违规发放超市购物卡问题。检测场工会使用经费违规购买某超市购物卡405张,发放给会员。经朝阳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解本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原密云县十里堡镇杨新庄村违规送节礼问题。十里堡镇杨新庄村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购买购物卡和月饼、烟酒等礼品用于走访送礼;村“两委”成员共四人以“外出考察”为名,赴怀柔区北沟村游玩两天。经原密云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十里堡镇杨新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郭成龙党内警告处分;决定给予村党支部委员董福凤党内警告处分;决定给予村委会委员兼村会计王忠琴党内警告处分。(北京市纪委)
天津市
天津市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滨海新区塘沽第十五中学党支部书记朱玉岺等公款国内旅游问题。朱玉岺和时任校长潘怀林决定以工会活动名义,组织70名教师赴云南公款旅游。滨海新区纪委分别给予朱玉岺、潘怀林党内警告处分。
2.津南区老龄办主任于全发违规发放奖品以及节日补贴问题。于全发个人决定,违规发放奖品以及节日补贴。津南区纪委给予于全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东丽区华明街道党委副书记赵建新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赵建新多次驾驶华明街道公务用车,办理个人私事,并存在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行为。东丽区纪委给予赵建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由副处级降为主任科员。
4.西青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兼区公务员局局长孙维鹏违规占用办公用房问题。孙维鹏在区人社局和区公务员局各占有一间办公用房,在全市开展的超标准办公用房集中清理工作期间,未及时整改。西青区纪委给予孙维鹏党内警告处分。
5.天津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总经理助理刘金栋违规购买高档白酒公款报销问题。刘金栋以公务为名,购买某知名品牌高档白酒,并用公款报销。天津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党委给予刘金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天津农学院教务处副处长王立春借为儿子操办婚事之机违规收取礼金问题。王立春以儿子结婚为由,违规宴请,并收取管理对象礼金。天津农学院党委给予王立春党内警告处分。(天津市纪委)
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于2012年6月成立直属二分局,专门负责环保执法。[详细]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自治区公安厅厅长胡焯出席会议并讲话。[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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