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心理矫治工作

2016-01-21 15:05  来源:山西长安网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共青团三楼接待室。

  “老师,他表现怎么样?我还需要做点啥,让他再有所提高?”张小红见到心理咨询师,边说话边拍了拍站在她身边的小文(化名)。

  张小红,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的一名检察官,2016年是她工作的第六个年头。在她眼里,小文不仅仅是自己的帮教对象,更是一位需要关爱的小弟。为了能够更好地帮助小文,张小红特地为他预约了心理咨询师做心理辅导。

  小文,17周岁,一名普通的中专生,趁无人注意,他偷走了同学的6S苹果手机一部,经鉴定,手机价值4800元。此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晰、证据充分。“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我们始终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通过保护挽救措施来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小文的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检察院对他作出了附带条件不起诉的决定,顺利通过6个月考察期的话,案子就不起诉了。”张小红告诉记者,小文的家长也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在积极调整孩子的教育方式。

  “经过五年努力,我们在太原市构建了以检察院为主体,共青团、教育局、妇联、民政局、社区、文明办等多部门参与的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联合矫正机制,初步实现了对涉罪未成年人心理矫治、社会调查、帮教考察、预防辍学、爱心救助等方面的全方位、分层次、多角度的矫正。”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处长苏彩英介绍道。

  据介绍,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成立于2010年7月。五年来,该处高度重视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始终将帮教工作置于未检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建立机制、组建队伍,积极开展帮教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

  “我们的干警通过业余学习,全部考取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办案中除办案干警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之外,我们还与山西省青少年维权中心、共青团太原市委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委托12355服务台,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进行心理评估和辅导。”苏彩英告诉记者,“很多时候,孩子犯错反映的是家庭教育的缺失,可谈到教育又牵涉到社会层面的因素,真心希望我们的工作可以尽可能地帮到这些失足的孩子,驱散他们的心理雾霾,能让他们重新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为了规范帮教工作,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7月制定了《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不起诉未成年人进行帮教的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办案人员遵循《办法》的规定,针对帮教对象完成包括帮教计划、心理评估与辅导等12项工作。该院还制定了《开展对被不起诉未成年人志愿帮教爱心牵手活动管理办法》,共同招募了具有法律、教育、心理咨询等专业的54名志愿者,组成25个帮教小组开展对被不起诉未成年人志愿帮教服务;针对外地籍在本市无监护条件的未成年人,在全省率先探索了异地帮教模式,委托被不起诉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对其开展帮教。

  截至目前,该院共对未成年人心理辅导96人次,其中犯罪嫌疑人89人次,被害人7人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在检察官们的努力下,有2名被不起诉中学生考入高等院校,3名被开除学籍的涉罪中学生恢复学籍,8名涉罪的在校大学生开除学籍缓执行,被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再犯率控制在了1.5%以下。


责任编辑:王燕薇
相关报道
更多> 图片报道
更多> 信息联播

习近平:推动改革落地生根造福群众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强调:鼓励基层改革创新大胆探索,推动改革落地生根造福群众 [详细]
更多> 中央动态

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纪实

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构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要有一个刚毅的先锋去引领方向。 [详细]
更多> 权威发布
更多> 视频
更多> 图解
更多> 长安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