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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检三分院开展法律文书检查整治专项活动

2016-01-18 14:50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为了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见成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组织开展法律文书集中检查整治专项活动,督促整改法律文书制作的不规范问题,切实提升法律文书制作和案卷装订规范化水平。

  一是明确“全面检查、不留死角、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成立了以岳金矿副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院11个业务处室进行了走访调研,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检查方案,将全院11个业务处室、处室承办人列为专项检查对象,将侦查监督类、公诉类等7个业务类型的14种法律文书,作为专项检查的重点文书,确保检查到位,不留死角。

  二是明确法律文书和案卷装订的检查标准。在充分研究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明确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北京市检察机关诉讼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作为专项检查的依据和标准,并针对法律文书、卷宗装订、起诉书分别制定了评价表,设置了24个检查项目,明确每个检查项目的具体分值,使专项检查工作标准明晰、操作性强。

  三是明确部门自查与专项抽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各业务部门依照检查确定的范围,自查各类法律文书338 份,在此基础上,由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与专项活动成员单位、各业务部门骨干一同组成工作组进行全面抽查,抽查范围覆盖到每一名案件承办人,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充分保证了专项检查工作的全面、公正、公开、透明。

  本次检查活动发现三分院法律文书制作、案卷装订总体较为规范,能够做到引用法律依据正确,文书要素齐全,卷宗装订规范。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法律文书存在遗漏相关内容要素、字体、格式不规范等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将结果向各业务部门进行了反馈,各部门将组织承办人认真、深入学习相关规范性文件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操作规范,进一步严格要求遵守有关规定,并对部分规定不明确的问题出台规定加以规范,切实提升法律文书的针对性、严谨性和规范性。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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