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厦门市中院被最高法院确立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随着《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的通过和推进,厦门市两级法院在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的路上也越走越远,脚步越发稳健:记者调解站、台胞义工调解员,零家暴社区、民俗专家常驻法院调解、好厝边会所……多渠道推进“化讼”“少讼”,2015年,两级法院为多元化定纷止争工作做了不少新注解。
【机制创新】
在法院引入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可不是一拍大腿就能干好的事。对于中立评估、无争议事实确认机制、无异议调解方案认可等机制,厦门市两级法院均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了有益探索。多种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涵盖生活中涉法纠纷的方方面面,从当事人到法院递交诉状的那一刻开始,这架结构精密的仪器便开始运转。
交通法庭事故纠纷可以一站式解决
勘察、调解、出保险,一站式解决交通事故纠纷,是厦门两级法院与多个部门行业合作逐渐形成的“厦门特色”新模式。
目前,全市六个基层法院普遍在交警大队建立了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法院立案、保全、审判于一体的交通法庭或交通事故纠纷一站式处理中心。通过各环节的无缝衔接,促进纠纷的一站式解决,避免当事人四处奔波。
思明法院创设了交警行政调解与司法确认申请书一体的文书格式,即交警对交通事故作出行政调解的同时,提示当事人可通过司法确认的形式,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在相应栏目中签名即可启动司法确认程序。
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一站式模式获得了全新升级。2015年,同安法院便在原有的解决模式的基础上增添了新举措,首创“互联网+机动车辆保险”模式——同安法院交通法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厦门市第三医院达成《关于建立“互联网+机动车辆保险”便民服务机制的备忘录》,旨在妥善处理因交通事故责任方没有经济能力垫付医疗费,伤者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力支付大额医疗费,且伤者又急需治疗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及保险合同、医疗服务合同等衍生纠纷,以便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避免事故伤害扩大化。
多方联动快速化解劳动争议纠纷
在经济新常态下,劳动争议纠纷也呈现出多元化、新型化和多发性的多重特征。这对劳资双方和收案法院均是不小的挑战。
在诉调联动方面,有的基层法院向外拓展审判职能,取得了明显成效。思明法院劳动法庭与市总工会、厦门大学法学院三方联合举办以“劳动审判”为主题的“法庭大课堂”,选择典型案例到工业园区开展巡回审判,进行专家点评和解答;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法律援助等单位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适时沟通劳资纠纷案件法律援助、仲裁、诉讼、保全、执行等方面的信息,整合各方面的力量,促进劳资纠纷快速调处。
五位一体诉调联动化解医患纠纷于无形
2014年4月7日凌晨2时许,陈锋(化名)将妊娠反应的新婚妻子送往厦门某医院治疗,十天后仍未见好转,经抢救无效死亡。陈锋与其岳父母将该医院告上法庭。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医院诊疗行为存在一定过错(医疗过失),建议责任参与度为45%-55%,一审法院遂判决医院赔偿损失44万余元。
医患双方均不服判决,上诉至市中级法院。调解过程中,院方要求调解协议中需写明“死者家属一方不得再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死者家属强烈反对。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调解员严爱平通过各种方式主动与医院取得联系,做通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医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医院赔偿49万余元。
为了做好医患纠纷调解,厦门市两级法院做了不少工作。集美法院杏林法庭独创“五位一体”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机制,是厦门法院多元化解纠纷工作的又一创新之举。几年前,杏林法庭就率先与辖区医院共同创建全国首个“无讼医疗区”;其后,又联合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律援助中心、医院、保险公司等单位构建了该工作机制——即通过医患调解、法援调解、司法调解、保险调解、法庭调解,五位一体,多途径、多渠道解决医患纠纷。
对于医患矛盾这一复杂而棘手的领域,翔安法院同样想出了新“法宝”。该院创设“镇庭联调中心”,由一名专职的调解主任及 11名工作人员组成“医患调解办公室”,采取多种方式对医患纠纷开展调解。针对翔安区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情况,如遇涉外来务工人员的医患纠纷,“医患调解办公室”采取“错峰”调解,即利用夜间组织医患双方进行调解,保障外来务工人员日常工作时间。
“台”味浓被称为“解决涉台纠纷的专业医院”
“610件案件已全部审结,其中判决104件,调解506件,达成和解后撤诉49件,调撤率为84.22%,结案标的2700余万元,并引导其余300多户业主与翔鹭公司达成庭外和解。”这是海沧区法院对一起涉及台商房地产纠纷的系列案件审理结果,再次彰显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魅力。
厦门与台湾一水相隔,同根同源。为了更好地维护辖区内众多台企、台商的利益,化解涉台矛盾,2012年6月大陆首个涉台法庭在厦门海沧法院成立,台胞亲切地称这里为解决“涉台纠纷的专业医院”。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同样适用于涉台案件。海沧法院首创跨区域台胞陪审员陪审、调解机制,聘任了包括厦门市三任台商协会会长在内的37位台湾知名人士担任陪审员,让他们参与案件的审理、调解,充分发挥他们与涉诉台胞台商“同乡、同业”的优势,有效疏导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避免矛盾的激化和升级。
2014年,一在厦台湾房地产企业开发的项目延迟交房,600多户业主群情激奋,先后或单独或成群地向海沧法院递交诉状。经统计,该系列案涉案主体遍及厦门、泉州、福州、福清、上海等地,诉求标的额高达6400余万元。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台湾企业又提起反诉,主张有部分业主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让原本就复杂不已的案件形势雪上加霜,审理难度之高被业内人士称为“骨头案”。
再难啃的骨头,也要硬着头皮上。为了妥善处理纠纷,海沧法院成立了以院领导、业务庭、台商协会、台胞陪审员等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确立了全程、全心、全力、全员,借威信、借情感、借外脑、借外力的“四全四借”调解策略。尽管地产商与业主之间已是“针尖对麦芒”,但台商调解员和法官们没有气馁。他们足足奔波了100多个日夜,兵分多路,在原被告双方间架起一座座沟通的桥梁,缓和情绪,减少对立,为案件的顺利化解打下了扎实基础。
【诉调平台】
除了法院本部设立的诉调对接中心,各法院还设立了各具特色的诉调对接平台,厦门两级法院与保监局、妇联等21个部门行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诉调对接中心全部建成
一幢老房子,有可能牵扯出一桩旷日持久的官司。这其中不仅有法理,更有几代人纠缠不断的情理。厦门中院的调解室,就见证过这样一桩案子。
事情要从60年前说起。1955年,阿容嫂(化名)向政府承租了一户由政府代管的房屋,她的儿孙后代也自然而然地住了下来,一住就是几十年。2002年,在落实侨房政策的支持下,阿容嫂家人获得了新的房源,但却一直没有搬走。而这户房屋真正的主人,是个老华侨。他的后代林先生(化名)于2003年继承房产之后回来寻根,却发现里面住着毫不相识的陌生人。双方僵持不下,林先生便将阿容嫂后人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搬离老宅,并按照每月400元支付2012年5月10日至实际退房之日的房租。
一审判决之后,被告不服上诉,此案来到中院。一方是老宅名正言顺的主人,一方是在老宅里度过了成长岁月的本港人,若是谁都不愿意退一步,这场纠纷可能难以化解。调解员洪乾坤和严爱平把双方当事人请进了调解室,倾听双方的意见,找到真正的争议点,并想法子化解,终于让双方达成协议,阿容嫂后人同意搬出老宅,而林先生亦答应支付6000元作为搬迁补偿。
就这样,一场围绕着老宅产权的纷争在厦门中院特邀调解员的全力调解下圆满解决了,双方当事人对于这样的结果都十分满意。
位于诉调对接中心的调解室,就是特邀调解员们的“大本营”。不仅是市中院,自2013年至今,全市两级法院已经全面设立了专门的诉调对接中心。中心设有温馨的调解工作室,并配备专业法官担任专职调解法官。比如,市中院选派4名法官负责对特邀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在调解陷入僵局时提供专业性法律意见;思明法院选调获得过“办案标兵”和“调解能手”称号的杨建伟法官作为专职调解员,同时成立了以法官名字命名的调解室,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除了法院本部设立的诉调对接中心,各法院还设立了各具特色的诉调对接平台,厦门两级法院与保监局、妇联等21个部门行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中院在筼筜街道设立法官工作站,10名法官每周轮流进驻值班,成为青年法官深入基层、对接地气、指导基层调解纠纷的重要平台。思明法院成立了劳动法庭,与市总工会建立了诉调对接关系。海沧法院成立了家事法庭,建立了当事人心理辅导室,与妇联等组织建立了共建平台。同安法院成立“农村家事援助中心”,运用闽南民俗对家事纠纷、相邻权纠纷进行调解。同安法院还在外来务工人员聚集的工业集中区设立“外来员工纠纷援助中心”。翔安法院的小嶝岛“好厝边会所”更是闻名遐迩,成为整合法庭、派出所、当地老人会等基层调解力量的重要场所。
【剪影】
调解员有37名是法院的“常驻客”
中院特邀调解员严爱平两年来成功调解了230多件民商事纠纷,收到当事人送的锦旗、牌匾17面,感谢信2封。海沧法院东孚法庭特邀调解员刘东华创立了“调解110机制”,当事人可以随时拨打电话,调解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在全市两级法院,一共活跃着483名特邀调解员,他们是一支神奇而富有战斗力的队伍,案件越是复杂,他们越是迎难而上。
在他们当中,有37名调解员是法院的“常驻客”,定期驻守法院开展案件调解工作。他们来自各行各业,有的是政法机关的退休干警,有的是擅长做群众工作的基层退休干部,有的是农村中德高望重的长者。
两级法院积极向财政部门争取调解专用经费,对成绩突出的调解员,组织进行表彰奖励,并以其姓名命名调解室,扩大品牌效应,提升调解员的荣誉感。(谭欣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