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2015年以来,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牢牢树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意识。
主动接受人大对审判工作的监督。通过开展“万名代表听千案庭审”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促进审判质效的提高。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队伍建设的监督。严格按照法官法的规定提请任命法官,实事求是地报告法院队伍建设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审判团队建设等司法改革措施,定期向人大汇报改革进展,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意见,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主动上门与代表联系沟通,畅通监督渠道。通过邀请视察、开展座谈、组织调研、通报工作、征求意见等途径,让人大代表及时掌握法院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强化台账式管理,规范办理程序和时限,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馈;对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主动听取意见,及时反馈办理进度,确保依法尽快结案。
都匀市法院通过不断强化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正确处理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与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关系,切实增强执行权力机关决议事项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决维护人大权威,牢固树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意识,达到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廉洁的目的。
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于2012年6月成立直属二分局,专门负责环保执法。[详细]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自治区公安厅厅长胡焯出席会议并讲话。[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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