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召开审委会扩大会议暨第五次集中学习,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闫辉以《保理合同纠纷的初认识》为题讲授了保理合同方面的相关知识。全体审委会委员、各业务庭室负责人及部分庭室同志参加培训。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高虹主持。
闫辉副院长精心查找中国银行业保理专业委员会数据统计,用数据说明中国保理行业的发展速度及纠纷增长情况,讲述国内外保理业务的发展历程。结合多年来在市高院商事审判工作经验,以典型案例教学,从保理业务特点、保理合同法律关系认定、保理合同的法律性质、保理合同纠纷审判实践问题分析等方面进行详细讲授,围绕未来的应收帐款是否可以作为保理对象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拓展了院庭两级班子的法律视野和知识领域。
高虹院长充分肯定授课内容,指出就目前而言基层法院接触保理合同案件相对较少,但随着石景山区域经济转型步伐的加快,金融产业逐步走向成熟,因保理业务产生的纠纷势必会进入法院。此次授课内容针对性强,弥补大多参会人员法律上的空白,希望闫辉副院长作为市高院下派的专家型法官,今后能够多结合典型案例讲授法律知识。同时,高虹院长希望全院干警能够加强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审委会每月学习制度也要持之以恒坚持下去,并逐步向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