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工作推进会在新郑市人民法院召开。郑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石志军出席会议。郑州中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郭宝安,新郑市法院院长王栋,郑州中院刑二庭副庭长宋应红,部分审判员以及新郑、中原、二七、上街、高新、登封、新密、港区等基层法院主管刑事工作的副院长、刑庭庭长参加会议。会议由郑州中院刑二庭庭长郭宝安主持。
会上,王栋院长致辞;郭宝安庭长传达了于东辉院长关于本次推进会的批示;宋应红副庭长传达了省高院袁永新副院长关于济南会议的讲话精神。
石志军副院长要求:
一是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刑事审判平稳运行。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办好每一刑事案件,加强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要狠抓裁判文书质量,注重审理报告的撰写。要克服庭审拖沓、案件合议研究案件不规范、书面记录不完整等不良作风,避免重大纰漏,养成良好、规范的工作作风。
二是进一步加强守规矩意识,强化贯彻执行落实能力。要正确认识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关系,贯彻最高法院副院长沈德咏关于“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是法定职责,下级法院自觉接受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是组织原则”的精准阐述。要全面提高贯彻执行落实能力,言行必果、踏石有印,确保顺利完成工作目标。
三是进一步发挥创新意识,提升管理效率效应。创新是前进的不竭动力,在“互联网+”时代下,法院的管理工作应依靠创新去驱动和提升,要紧紧围绕审判水平而创新完善,从早餐时间、着装考勤等处着手,充分运用微信群平台,促进管理工作,提升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