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贵州省检察院和遵义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遵义市委政法委的正确指导下,遵义市检察机关以“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为目标,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为遵义市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
2015年年初,遵义市检察院就将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工作列为当年工作的五大主线之一。在2015年2月召开的遵义市检察长会议上,遵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滨就指出,人民群众满意度是衡量工作是否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尺,是检察工作能否得到党委认可、得到人民群众支持的起码要求。在这次会议上,杨滨要求,遵义市检察机关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离群众的期盼和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要继续深入开展“双提升”工作,促进人民群众对遵义检察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双提升”工作俨然成为全年贯穿遵义市检察工作的重要部署之一,特别是进入2015年7月后,这项工作提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在这一个月中,遵义市检察院先后出台了“双提升”《实施方案》、《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督导检查方案》,并对“双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进行了调整和充实。据统计,遵义市两级检察院共专项研究“双提升”工作82次,召开推进会100次,抽调460余人,投入资金近200万元,极大地推动了全市检察机关“双提升”工作的有效开展。
强化依法履职
平安是群众的基本需求。2015年,遵义市检察院坚持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定不移以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领域出现的新特点、新动向,共依法逮捕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3360人,起诉4564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依法决定不捕571人、不诉290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54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的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和解52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
惩治腐败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2015年,遵义市检察院坚持有贪必肃,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全年共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39件19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1件14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8件4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47万余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大案101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15件,查办县处级领导干部4人,科局级干部33人,基层乡镇站所、村级组织工作人员55人。
遵义市检察院还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侦查机关督促立案86件,督促撤案23件;综合运用各种方式强化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监督,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12件,监督民事执行案件7件;对刑罚变更执行实行同步监督,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207人,清理纠正监外执行脱管漏管罪犯44人。
遵义市检察院在2015年坚持完善司法便民措施,突出为民执法宗旨,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意见》,部署运行“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平台”,对信访案件、群众投诉建议、群众法律咨询实行网上受理、网下办理、网上答复,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着力打造“指尖上的检察院”。在遵义市各乡镇、社区全覆盖建立检察联络员挂牌联系制度,做到让群众随时能联系到人、办到事。同时,完成了全国四级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连通工作,切实方便了群众举报、申诉、投诉。
抓好三个专项工作
2015年,对全省检察机关来说,镇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专项预防活动、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是三项重要的工作,遵义市检察院对这三项工作均作出了安排部署,并交上自己的答卷。
在开展镇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专项预防活动中,遵义市两级检察院在各行政村全覆盖建立了专人挂牌联系监督制度,组建“专项预防活动宣讲团”深入各乡镇、村寨,为涉及涉农惠民资金管理使用的乡镇领导、乡镇站、所人员、村支两委人员上预防警示教育课256次,签订《高危岗位廉政承诺书》300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52500余份,发放预防工作连心卡30000余张,协助和监督210个镇村进行镇务、村务公开,帮助各单位、部门建立预防长效机制30余个。在专项预防宣传的警示教育和强大声势震慑下,遵义市镇村基层干部廉洁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共有10人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在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中,遵义市检察机关按照省检察院安排部署,结合遵义实际,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不断强化对全市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强化地域特色,突出重点开展“赤水河流域”、“乌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工作,确保该市重点区域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活用水安全。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生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9人,依法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86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7件,撤案2件,追捕6人,追诉4人,发出督促履职等检察建议435件(已采纳387件),落实补植复绿项目23件,各项业务均居全省前列,切实保障了遵义市经济在绿水青山中持续健康发展,有效促进生态遵义建设。
在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遵义市认真组织、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结合遵义检察工作实际,通过开展案件评查,落实查找问题“见人见事见案件”的要求,共评查案件11992件,梳理汇总出《规范司法行为负面清单》。坚持开放抓整治、开门纳意见,广泛收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律师代表等人员的意见建议304条。同时,本着敢于亮短揭丑的勇气,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查找出的不规范问题,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率先在全省制定《不规范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这一做法得到省检察院的高度肯定。建立了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制定《检察长抽查案件办法》和《规范检察人员在办案中与律师交往行为的规定》。
强化队伍建设
2015年,遵义市检察院进一步加强了队伍建设,有力维护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2015年全年,遵义市检察机关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遵义市检察院针对个别党员党性不强、理想信念缺失、长期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问题,建立了“学党章,强党性,帮后进”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加强党性教育和查找、帮助后进党员工作,在促进广大党员增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理想信念、转变不良作风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遵义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专业化教育培训,加大专家型人才培养力度,组织了100名业务骨干到清华大学进行培训。通过成功举办第二届检察官与律师电视辩论赛等岗位练兵活动和参加上级检察院组织的业务培训,累计培训1892人次。牢牢抓住上海市检察院对口帮扶遵义检察机关这一难得机遇,累计派出8名年轻业务骨干到上海市检察机关跟班学习。
遵义市检察院还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为目标,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作风整肃年专项行动,切实整治机关不良作风,尤其是解决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建立工作日志公示制度和督办制度,着力解决“懒”和“慢”问题,促进“当日事当日毕”的理念深入人心,工作效能明显提高,机关作风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