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六盘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加快推动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壮大,着力解决制约专职消防队伍发展的瓶颈性问题,立足实际,创新运行管理模式,政府专职队队伍建设取得长足发展,综合应急救援实力显著提升。
政府重视,合理规划。
一是主动汇报。六盘水消防支队领导主动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直相关部门和社会单位沟通联系,积极争取社会各界重视和支持,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全力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广泛共识。
二是制定政策。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加快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意见》,从政府层面部署了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工作,明确了总体目标、推进计划、部门职责、经费保障等重大事项,从政策上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分步实施。细化各年度建设任务:2015年,全市65%的全国重点镇和50%的其他符合建队标准的建制乡(镇、办事处)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新建队站4个,目前已全部建成投入执勤。2016年,100%的全国重点镇和75%的其他符合建队标准的建制乡(镇、办事处)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新队站4个。2017年,所有符合建队条件的建制乡(镇、办事处)全面建成专职消防队,新建队站5个。到2020年,所有乡(镇、办事处)按照标准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
机制健全,保障有力。
一是人员保障。支队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请求核定下发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消防文员事业编制的请示》,六盘水市人民政府2015年第43次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落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编制事项,同意下达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编制计划80名、消防文员编制计划29名。
二是经费保障。明确了政府专职消防队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财政纳入预算分级保障。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经费不低于2.5万元/人/年,灭火器材物资、油料损耗、生活补给、办公经费等不低于30万元/队/年,并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建立递增机制。
三是基础设施保障。各地结合城乡消防规划的编制,将政府专职消防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重点加强了营房和基础设施建设。
管训结合,砥砺精兵。
一是规范队伍管理。政府专职消防队实行“政府领导,公安管理,消防指导”的管理体制,乡镇政府明确一名领导分管,公安派出所明确一名领导兼任队长,业务上接受公安消防机构指导。
二是规范训练考核。建立与现役消防队“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的训练模式。
三是规范值班备勤。将政府专职消防队纳入市、县两级综合应急救援指挥调度体系,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建立完善装备保养、交接班等执勤制度。2015年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共接警出动108起,其中配合现役消防部队处置各类灾害事故58起,作为第一到场力量参与处置28起;独立完成灭火救援50起,共抢救人员42人,抢救财产1072万元,充分发挥了政府专职消防队“距离近,情况明,处置快”的优势,有效提升了各类灾害事故处置能力。
截止目前,在现役消防警力无法大幅增编的情况下,全市共招聘9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进驻现役消防中队参加执勤,共建成11个政府专职消防队投入执勤,指导10家大型企业建成专职消防队并投入使用,有效补充了执勤实力,全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呈蓬勃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