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省延安市司法局党组结合工作实际,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狠抓责任落实,严格党内生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年以来,局党组利用周一例会,党组会议等学习计划,有计划从《条例》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深入系统学习讨论。通过学习同意了全局党员干部的认识,大家一致认为,要从全面从严管党、从严治党、制度治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条例》学习和实施的组织领导,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增强运用《条例》做好党组工作的能力。
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局党组始终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由局政治处负责,在年初按照每月一次安排学习计划,局党组书记审定学习的具体时间、学习内容和参加人员,及时召集组织党组班子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党组成员决策水平。组织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学习,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每个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分管的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学习,对自己所分管的各项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班子成员的专业素质和领导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为提升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奠定了坚实的素质基础。
坚持民主集中制。局党组坚持按照党组会议职责、制度、程序等制度要求,在研究落实需要以党组名义向上级请示和报告的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党风廉政建设、市局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中,充分发挥班子的整体优势,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民主制度,始终站在全局的角度分析和决策问题,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子成员会议,及时交流工作情况,重大决策充分听取相关各方面的意见,确保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使局党组提高了决策水平,增强了凝聚力和号召力。
营造班子和谐氛围。对党组班子成员科学分工,新一届党组班子组建后,迅速对现班子成员分管的科室进行了合理调整,明确了每位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保证了全局工作的正常运行。党组明确民主集中制要求,对重要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对于局机关、局属单位人事安排、“六五”普法专项资金使用和律协换届等重大事项等,都能做到事先征求每位班子成员直至业务科室意见,然后交由党组会研究决定;对于一些紧急工作和应急事项,注重发挥班子成员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做到党组班子领导集体商议后决策,在保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前提下,提高了工作效能。(孙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