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监督评议

2016-01-15 15:10  来源:陕西政法网

    “真没想到检察院办理案件如此严谨、规范。”近日,在陕西省渭南市检察院会议室,律师徐小燕、医生贺荣博、广播电台主播张海景仁以人民监督员的身份参加了市检察院办理的对富平检察院报送的张某贪污案、陈某受贿案两件拟作不起诉决定的评议后,深有感触地说。

    此次案件监督评议中,市检察院公诉办案人员通过汇报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以及对案件处理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说明。3名人民监督员就两个案件的相关问题踊跃发言提问,并根据案件情况独立进行了评议和表决,经过人民监督员认真、审慎的研究和评议,综合考量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终人民监督员同意办案部门对两起案件拟作不起诉的意见。

    据悉,为确保检察机关正确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增强执法公信度和透明度,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公示任命等程序,渭南市司法局共选任人民监督员70名,任期5年。这些监督员来自各行各业,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对检察机关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刑讯逼供等11种情形进行监督。这次案件监督评议会的成功召开,标志着渭南市人民监督员工作正式进入规范运行阶段。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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