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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猛任浙江高院代院长

2016-01-15 08:21  来源:法制日报

  1月14日举行的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陈国猛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公开资料显示,陈国猛系福建晋江人氏,1966年10月出生,1989年8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历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院长,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院长,其间曾审理过赖昌星案等大案要案。2001年9月,陈国猛敲响大陆法庭第一槌,此后,全国法庭开始统一使用法槌,其因此被誉为“中国大陆法槌第一人”。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会议1月14日还接受了浙江高院原院长齐奇辞去职务的请求。齐奇辞职的原因是已年满63岁,达到中央规定的任职年限。(陈东升)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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