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54项指标助力深化司法改革

2016-01-14 15:36  来源:文汇报

  2015年,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指标评估得分为82.06分,达到良好程度。1月13日,上海社会科学院向社会发布上海一中院2015年司法公信力评估报告。据悉,这是全国法院首次对司法公信力进行整体性、综合性第三方评估。

  记者了解到,评估司法公信力,其难点在于如何科学构建司法公信力评估指标体系。2015年4月起,上海一中院会同社科院评估组共召开五次专题会议,对司法公信力的评估指数、评估体系等进行研究,同时邀请上海市委政法委、市高院、市法学会、市法检系统、市律师协会及政法院校的有关专家、学者、律师召开2场专家论证会。2015年9月,集法学、社会学、统计学、经济学等多学科智慧的《一中院司法公信力指标体系》及调查问卷最终成稿。

  在此次司法公信力评估指标体系设计上,共分为司法公信力一级指标1项,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透明度、司法便民、司法民主、司法形象、司法能力及司法信任度8项二级指标,及54项三级指标。评估组通过科学的调查与统计方法,运用问卷调查方式,收集市民、专业人员、律师及案件当事人四类社会群体对一中院司法公信力的意见和态度倾向等主观评价数据,共发放问卷3200份,回收有效问卷3102份;同时收集一中院2015年度相关工作材料,分析与司法公信力相关的工作数据,形成一中院司法公信力工作测评客观评价数据。

  评估结果显示,四类群体中,专业人员评估得分最高,其次是律师、案件当事人、市民。从三级指标评估得分看,一中院在立案、司法透明度、司法便民方面得分较高;在判决结果有效执行率方面得分相对较低。部分数据反映出上海一中院已按法律或规定完成了相关工作,但工作效果与公众的主观感受或期待仍存在一定的差距。比如,一中院工作数据显示,该院案件平均执行天数符合相关规定,判后答疑比例为100%,但这两项指标的公众主观评分相对较低。评估报告还在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对上海一中院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出对策建议。

  上海一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司法公信力建设是一项需要长期持续努力的、渐进的“爬坡”工程;司法公信力第三方评估报告是全面的“体检”报告,上海一中院将把司法公信力第三方评估工作坚持下去,每年“体检”一次,评价不高的方面也就是深化司法改革的着力点,“我们将加强短板治理”。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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