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记者从福建省宁德市检察院获悉,2015年3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联合食安办、公安、农业、海洋渔业、食药监等部门,开展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两级检察机关共监督、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8件23人,行政执法机关均已移送,公安机关均已立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1人,公安机关已立案。在上述监督案件中,批准或者决定逮捕15件20人,提起公诉8件12人,判决4件7人,均作有罪判决。
开展非法使用工业松香除禽畜毛联合执法行动
2015年7月3日凌晨5时30分许,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农业局等相关单位对屠宰家禽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在蕉城区后岗木材市场附近一简易搭盖棚里,现场查获胡某某、游某某用工业松香给鸡、鸭煺毛。查扣已屠宰活鸭25只、鸡20只、未宰杀鸭90只、工业松香一袋计25千克,并从已屠宰活鸭上提取煺下的凝结物3份。经司法鉴定,被查扣的松香固体及从已宰杀活鸭煺下的凝结物中均检出主要成分为松香类物质,不能用于食品加工。
2015年11月13日,蕉城区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处被告人游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据介绍,全市检察机关联合公安、农业、食药监部门开展非法使用工业松香除禽畜毛联合执法行动中,共查处12家违法犯罪窝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4件20人,其中逮捕12人,提起公诉12人,已做有罪判决7人。
建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库机制
为确保全市食品药品犯罪案件打击力度和效果,市检察院主动联系市食安办、卫生局、质监局等部门,就我市确定食品药品检验鉴定机构、成立专家库提出具体建议。
目前,宁德市已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库,第一批受聘专家共32名,主要负责参与全市食品安全发展规划、政策、规范性文件的研究与制定工作,参与分析、评价全市食品安全状况,参与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信息研究、信用评估及较大(含)以上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救援,为政府预防和控制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对相关食品安全问题进行风险评估,出具鉴定结论。
“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库的成立,必将为我市办理食品药品犯罪案件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提升案件质量和效果。”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建设“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机制
为了推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有效运转,市两级检察院主动加强与两级政府沟通协调,按照职责权限和任务分工,积极推动各执法部门主动接入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和落实信息录入、案件查询、个案预警、安全防范等管理机制,以尽快实现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提高衔接工作效率。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00余家单位接入平台,位居全省前列,共录入案件2000余件。
“下一步,我们将以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对‘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接入和录入工作进行逐个排查。同时,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全程跟踪各单位执法情况,一旦发现行政机关有案不立、有案不移、降格处理的情形,将依法进行监督,可能涉嫌渎职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陈小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