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西安市检察院召开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结表彰大会。市检察院全体干警、沙坡地区检察院干警代表参加大会。会议由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利民主持。
会议有四项议程。
一是由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廖平对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进行了总结。他指出, 2015年,市院各内设机构紧紧围绕 “抓规范、创品牌、争一流”的工作思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各项检察工作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扎实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办案力度持续加大,法律监督卓有成效,多项工作受到上级表彰。
(二)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水平明显提升。规范司法行为专项规范整治工作平稳推进,检务公开不断完善。
(三)突出重点,创品牌工作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成效明显,维稳工作健康发展,各项改革全面推进。
(四)强化队伍和廉政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提出了将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的要求。
二是由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若煜宣读了《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表彰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决定授予行政装备处、检察技术处、公诉二处、协调指导处、监所检察处、侦查监督二处、侦查一处、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处、控告申诉检察处等9个处为目标考核先进单位。
三是由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恒宣读了《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关于2015年度干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知》。决定评定韩柏超等58名干警为优秀等次、张骞等235名干警为称职等次。
四是由院领导为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颁奖。获得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的内设机构负责人一同上台领奖。
最后,市院党组书记、张民生检察长讲话。他指出,2015年,市院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落实“抓规范、创品牌、争一流”工作部署,科学筹划,精心组织,履职尽责,顺利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关于今年的具体工作,张民生检察长强调:
第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要把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引导全体检察干警全面理解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紧密联系西安检察工作实际,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推动西安检察事业科学发展上来,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二,积极服务西安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西安推进“四个全面”的总体布局,细化完善服务保障西安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具体措施,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法治西安建设的实施意见》,不断改进执法理念和方式,健全完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破坏生态环境等犯罪案件优先受理和快速办理机制,积极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五项重点工作”、开发区重点项目建设、秦岭北麓生态保护、治污减霾、缓堵保畅等全市重点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健全检察环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积极化解信访积案,依法将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
第三,切实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从宽处理轻微刑事犯罪相结合,积极参与和推进“平安西安”建设。继续保持惩治职务犯罪高压态势,健全完善内部线索管理、初查立案等工作制度,严格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立足职能优势,加强重点预防、专业预防和同步预防,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刑事审判、刑事执行、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积极探索提起公益诉讼等制度,坚决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更加注重人权司法保障,更加重视证据审查和办案质量,依法保障律师和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第四,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按照中央、高检、省院和市委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落实各项检察改革措施和任务。对于已经部署开展的改革工作,要在深化上下功夫,确保落地生根、施行见效。对于部署开展的改革试点,要积极探索总结经验性做法;对于需要顶层设计、尚未启动的改革措施,要结合实际适时组织调研论证,为下一步实施提供决策参考。
第五,不断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积极落实领军人才培养规划,加大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力度,提升队伍司法办案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司法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全力以赴推进“抓规范、创品牌、争一流”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
第六,全力做好2015年度全市目标责任考核的迎考工作。从1月1日开始,市上的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市委考核办将于近日派出考核小组,到市院进行实地考核。各内设机构要高度重视迎考工作,密切配合市院考核办全面做好目标责任考核的相关工作,完成好各类单项考核任务,确保在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中继续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