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因烟花爆竹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1月5日,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山西省公安厅就加强烟花爆竹产销旺季安全管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立即组织警力,深入辖区所有烟花爆竹燃放单位、储存库房,全面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工作,严查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人,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发现隐患漏洞的,落实整改责任到人,限期整改,未按时、按要求整改的,一律停止烟花爆竹运输、燃放许可。
针对烟花爆竹运输环节,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查承运企业或个人是否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件,承运人、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是否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有效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资格。发现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一律通报发货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对发货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改正并记录在案。《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发证机关要及时对运至当地的烟花爆竹进行卸货前核对,认真核对其实际运输行为与许可事项是否一致,并现场核销运输许可证。
同时,各级公安机关要实行包片责任制,组织警力开展对非法烟花爆竹的收缴工作。重点对城乡结合部的各类仓库、出租厂房以及出租屋、物流公司等可能藏匿非法制造、储存烟花爆竹窝点的场所逐一清查,及时消除隐患。切实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制和监管责任制的落实工作,督促企业实行主要领导带班负责制,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要提前介入、从严审批,依法管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活动,加强宣传和防范工作,防止各类燃放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