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公布2015年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十大举措

2016-01-09 09:22  来源:福建长安网

  1月7日,福建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5年度福建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十大举措”评选结果,具体如下。

  保障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构建生态司法“九项机制”,全省法院共审结涉生态环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3014件,生态司法保护“福建样本”得到广泛赞誉,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总结推广我省生态司法保护工作经验。

  改革创新立案服务,首推全省跨域立案。5月1日起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5月至12月全省法院共当场登记立案330412件,当场立案率为98.53%。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跨域立案服务,对属于省内异地法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就近选择中级、基层法院或人民法庭进行立案。

  服务保障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省法院制定下发服务自贸区建设意见和自贸区法庭受案范围,先后成立厦门湖里法院、福州马尾法院自贸法庭和厦门中院、厦门海事法院自贸区审判庭。

  开展行政案件管辖机制改革。9月2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部分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域管辖,即在全省除龙岩以外的8个设区市基层法院实行相对集中管辖,在全省各中院实行市、县(区)二级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管辖。

  全力化解“执行难”。全省法院共执结案件150788件,标的总额124.21亿元;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44150人,督促37949人自动履行义务;网络查控冻结银行存款110.7亿元;网络拍卖总成交金额39.49亿元。

  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加强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大诉讼服务平台”建设。网上诉讼服务做到外网申请、内网办理、外网答复,并开通微信执行立案、飞信服务、律师网上立案平台等功能。12368服务热线共接收各类查询咨询来电近20万次,为当事人发送审判节点手机短信近千万条。

  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提升规范司法行为工作的意见》,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立案难、涉诉信访化解难、执行难、“民告官”难等问题。

  加快法院信息化建设。目前已建成各类局域网210个、高清科技法庭450个,建成远程视频讯问室的看守所达47个。

  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深入贯彻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程序法治、庭审中心等法律原则,完善防范冤假错案机制,依法宣告30名被告人无罪。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769件,依法保护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制裁不正当竞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程仁山)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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