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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虹:公心见证公平 大义守望正义

2016-01-07 11:50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头顶国徽,身着法袍,无不彰显着法官的威严,也足见法官在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法官有着不同的专业分类,其中最让人既敬且畏而视为冷酷无情的就是刑事法官,手握“生杀大权”,动辄可让人“身陷囹圄”,而这些字眼,无论怎样也无法让人一下子就与一个“弱女子”联系起来,而本文介绍的恰恰就是这样一个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王海虹。

  淡泊名利 勤奋钻研精业务

  王海虹自1990年7月取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学士学位后,她注意到社会转型时期的法律、法制不健全的情况,更加坚定了她加强学习、深入研究法律、法规的决心。她不仅在工作中坚持学习,在司法实践中注重总结,更把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难题用研究法学的态度深入解决。王海虹于2001年1月进入北京大学法学院攻读在职法律硕士,提前半年完成论文答辩,取得硕士学位。2006年6月,为了拓宽视野,开阔思路,成为复合型人才,王海虹选择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在职攻读国际法学研究生,毕业后取得法学博士学位,王海虹成功实现学者型法官的转变。同时,王海虹在审判工作中也屡次取得好成绩,1996年4月,王海虹从门头沟法院调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工作,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长。2002年9月,王海虹被高院派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交流,挂职任院长助理,期间除办理一部分刑事、商事案件外,还列席参加党组会,学习决策的过程,并列席审委会,学习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期间,她的组织、领导、管理能力得到了学习和锻炼,屡次获得个人嘉奖、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称号。结合审判实践,王海虹撰写了《疑罪从无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确立和意义》、《论非法实物证据的取得》、《慎用辩诉交易制度》、《辩诉交易在中国》、《受贿罪中利益要件的构成地位及理解适用》等文章。

  法理相济 践行司法为民扬正气

  自进入法院系统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王海虹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固守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以诚挚的热情诠释不变的为民情结,将责任意识、奉献精神融入司法审判工作的一言一行,为法院的审判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王海虹坚持了“四个做到”:

  一是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紧密围绕“保障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的工作目标,树立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坚定“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理想信念,牢牢抓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一重大契机,不断加强对刑事被害人、被告人的人文关怀,将惩罚犯罪与改造犯罪分子都作为刑事审判的重要目标来抓。

  二是做到将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从不单纯就案办案。王海虹更加注重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不仅注重保护被害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更注重社会矛盾化解、法律关系修复等案件反映出的深层次问题,将审理刑事案件的社会效果作为审结案件的必要内容,做到“多办案”、“办好案”、“办全案”。通过审理类型多样、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王海虹积累了大量一线刑事审判工作经验,也为任职审判长并指导合议庭其他成员办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任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助理以后,王海虹参与研究死刑案件50余件、专案或疑难复杂案件120余件、其他类案件80余件。在配合市纪委的案件论证工作方面,王海虹每次都带领承办法官在两三天时间内拿出书面案件论证报告,针对案件中的难点、焦点进行深入分析,并对焦点问题和检察院等侦查部门进行讨论,为市纪委对案件作出妥善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三是做到高度重视司法实践调研工作,用审判实践反观立法问题。王海虹先后做过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长等,积累了大量一线审判工作经验。在研究室,王海虹做过信息员、通讯员,编写信息、简报、情况通报等,具备良好的审判实践调研能力。

  四是注重行政管理经验的积累,为审判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通过先后担任庭长助理、副庭长、庭长,王海虹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管理和行政管理经验。无论在审判工作一线还是在审判管理岗位,王海虹都兢兢业业工作,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严格要求自己,服务于工作、服务于审判事业。我院建院之初,王海虹带领刑二庭全庭干警建章立制,并制定了《合议庭运行制度》、《审判业务培训》、《书记员业务培训》、《法律文书制作规范》、《书记员业务手册》等庭内规章制度,形成了以岗位责任为核心的量化管理体系,使刑二庭的管理更快地走上良性运行的道路。面对庭里办案力量短缺、案件基数大的实际困难,王海虹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极大地调动了全庭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不仅完成刑二庭的刑事审判工作任务,还从全院大局出发,主动承担刑一庭受理的密云法院、顺义法院、怀柔法院、平谷法院所有上诉案件的审理工作,为全院的结案工程立下汗马功劳。在王海虹的充分调动下,刑二庭的结案均衡率、调解结案率、公正指数、效率指数等各方面都在三个中院的刑庭中名列前茅。

  一身正气 永葆廉洁本色正天平

  “公生明、廉生威”,这些年来,王海虹把清正廉洁作为自己法官生涯中的一条诫律。王海虹始终秉承“司法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的信念,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原则、以身作则,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不受经济利益驱动,不为人情关系左右,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办关系案、人情案,认真履行一个法官、一个庭长的职责。同时,王海虹发挥审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职业优势,将反腐倡廉工作等深入推进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其他国家机关等,采用旁听案件、赴企业授课等形式助力反腐工程。2014年8月,王海虹组织全庭干警到北京海纳川汽车公司进行廉政宣传活动,并和该企业建立长期授课机制,深受该企业的欢迎。

  王海虹同志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为审判事业尽心竭力,为三中法院的建设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以自己的行动体现了一个人民法官和共产党员的奉献精神和高尚情操,是一个爱岗敬业、秉公执法、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深受人民群众和法院干警好评的优秀法官。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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