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普法工作中创下多个“第一”和“率先”的广东省,在“六五”普法期间,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核心任务和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经济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
记者近日采访时了解到,在实践中,广东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龙头,把青少年作为普法源头,把外来工作为普法重头,把村(居)民作为普法大头,不断探索普法工作的新思路、新形式、新渠道,全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感染力,探索出一条独具岭南特色的普法新路。
强保障 着力构建五级普法工作网络
广东省司法厅厅长、省普法办主任杨江华介绍说,广东各级政府部门在加大普法工作的组织保障和经费投入的同时,各地均把普法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构建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以及省、市、县(区)、乡镇、村(居)五级普法工作网络。
“全省各级政府将普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并根据普法工作发展需要,逐年增加专项经费。”杨江华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作为广东基层首创普法模式,自2014年在全省推广,目前已实现全覆盖。仅此一项,省财政每年为2.5万多个村(社区)补贴的经费就达2亿多元。
据了解,为检查督导全省各地各部门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广东在“六五”普法中期和终期检查督导中,派出了由16名省级领导带队的检查督导组,分赴全省各地基层,对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导。
抓龙头 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
2015年12月3日,东莞市住建局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主题举行了“12·4”宪法知识培训活动,该局领导班子、局属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共25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
这样的普法学习在广东的公务员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已经成为常态。据了解,“六五”普法期间,广东专门印发实施意见,对全省公务员学法的内容、要求、考试考核、组织领导等做了明确的规定,通过建立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网络学法考试等制度,打造了“广东学习论坛”“法治广东论坛”“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南粤法治报告会”等学法品牌。
组织省直机关和中央驻穗单位近万名公务员进行闭卷学法考试,在全国首开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大范围学法闭卷考试的先河;推行全省领导干部、公务员网上统一学法考试,目前全省公职机关使用无纸化学法考试约占84%;组织地级以上市委书记和市长撰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工作实践的体会文章……
“广东采取一系列举措推进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学法用法,真正实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的提升不在于会多背一两条法律条文,而在于他是否具有法治思维和善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广东省普法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不完全统计,“六五”普法期间,广东省组织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1600多次,组织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法治讲座240万余人次,开展法治培训250万人次。
抓源头 “三位一体”促青少年学法
“六五普法”以来,广东建立完善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网络,把课堂法治教育与课外法治活动结合起来,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在学校教育上,抓好法治教育内容、课时、师资培训和考试考核的落实;在家庭教育上,开展“一帮一”互助和“大手牵小手”普法宣传活动;在社会层面,则抓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依托法院少年庭、青少年文化宫、中小学普法活动中心、党校夜校、监狱劳教场所等有效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此外,全省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进校园”活动,“校园法苑”“学生网络学法考法”“人手一本法治读本”“法学专业大学生志愿队结对中小学”等一大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模式在全省形成并得到推广。
据统计,广东目前有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3977个,每年轮训学生上千万人次;中小学法制副校长18015名,全省中心镇以上中小学校实现100%聘请法制副校长。
带队检查验收全省“六五”普法工作的广东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春生表示,实践证明,环环相扣的“三位一体”青少年普法联动机制,有效培养了青少年崇法、尚法、学法、守法的法治精神,对遏制当前犯罪低龄化、恶性化的趋势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据悉,近几年来,广东全省各地青少年学生的违法违纪发生率在控制线以下,绝大多数地方在校学生犯罪率为零。
抓重头 强化企业及外来工法律意识
据不完全统计,广东省约有3000多万外来务工人员和外来流动人员,这是南粤经济建设的一支庞大生力军。这一群体自然成为了广东普法的重点。
近年来,广东积极构建外来工普法教育网络,形成了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普法办、综治办负责外来工学法辅导和培训;劳动部门结合岗前培训,对外来工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实行持证上岗;公安局、外来人口管理办、民政、计生、城管、卫生等部门也分别按照自身的职能分工,对外来工实施相关的法律教育。
同时,广东省普法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把外来工的法治教育一一落实到单位、乡镇、街道、企业、工厂,形成级级有人抓、层层有人管的外来工普法教育网络。
围绕“依法治企”“诚信守法”主题开展普法宣传,全面推进企业普法“五有”(有机构、有阵地、有队伍、有经常性学习、有考核)是广东推进“法律进企业”的又一创新举措。“六五”期间,广东开展了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评选出首批170多家示范企业,对企业诚信守法建设产生了重大影响。
据统计,五年来,广东各地组织企管人员参加学法培训、上法制课、参加法律考试等活动达230多万人次,开展普法宣传的非公企业达到16万多家。组织外来员工上法制课、参加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达1326万人次。外来员工上岗前接受普法教育的比例达85%以上。
抓大头 基层法治建设助推村(居)普法
“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至关重要,预防违法犯罪、维护自身权益、构建和谐社会迫切需要加强农村的民主法治建设。为此,广东把村(居)的普法作为‘大头’来抓。”分管普法工作的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何流明介绍说。
广东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重要载体,大力推进以“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针对征地拆迁、山林纠纷、减负维权、禁毒禁赌、打击“六合彩”等热点问题,广东省普法办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整合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法律援助、公证等资源,服务农村基层普法工作。
据了解,2014年以来,广东深入推行专职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基层普法平台和专业化进一步得到强化。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向基层提供法律咨询21万多人次,举办法治讲座2.5万余场次,调处矛盾纠纷近2.2万宗,参与处置群体性、敏感性案件1800多件。
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少春评价说,近年来,广东各地普法部门积极探寻基层普法的新模式,积极推动法治宣传与现代信息技术同步、与文化建设同行,一大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普法形式载体应势而生,有效激活了基层普法工作。
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于2012年6月成立直属二分局,专门负责环保执法。[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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