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院领导赴昌吉法院调研

2016-01-05 18:47  来源:新疆平安网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院副院长解梅一行到昌吉市人民法院调研2016年新案号录入前准备工作。

  在昌吉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解梅一行通过查看诉讼服务中心大厅、与立案登记工作人员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对昌吉市法院新案号录入准备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

  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解梅听取了该庭负责人关于服务中心人员构成、工作职责、立案登记工作情况、特别是新案号录入前期准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得知新案号录入前期工作一切准备就绪,解梅说:“昌吉州各级法院的准备工作情况我是放心的,特别是昌吉市法院,中心工作人员素质高,院党组也非常重视这项工作,2016年新案号录入工作将会正常进行。”

  解梅指出,一定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及配套标准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人民法院标准化建设,做好新案号录入前期准备工作成为当前工作重点。

  据了解,随着2016年1月1日起新案号的施行,昌民初字样的案号终将成为历史。新的案号的基本要素为:收案年度、法院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自治区人民法院的字号为(2016)新民初1号;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字号为(2016)新23民初1号;昌吉市人民法院字号为(2016)新2301民初1号。(马旭荣 赵远建)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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