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初步形成,惠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百姓的公共法律体系,变得更智慧、更亲民;这一年,普法依法治理等法治建设不断深入,实现国家司法考试“四个安全”工作目标,经验做法在全国司法考试工作会议上交流推广;这一年,法律援助惠民数万,全区法律工作者活跃在法律服务第一线,播撒公平与正义的火种……
回顾刚刚过去的2015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要点,依法履职,统筹推进全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用务实创新的铿锵步伐交出一份亮点纷呈、群众点赞的答卷。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2015年11月8日,铁山港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年已六旬的聋哑人张某带着妹妹将一面写着“法律援助,扶危济弱”的锦旗送给在这里进行1+1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康力泽律师。
2014年7月7日,张某在清扫雨后积水时,与邻居陈某、廖某夫妻发生肢体冲突,造成陈某颅底骨折构成轻伤。康力泽受铁山港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指派,为张某提供法律援助。在查明事实后,康力泽及时与检察官沟通,提出了张某致伤陈某的行为系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2015年9月10日,检察机关认为公安机关认定张某犯故意伤害罪的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张某不起诉。
张某送锦旗的故事,是广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现最有力的证明。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也是赋予司法行政部门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新职能。”2015年7月,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波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大力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让更多的城乡居民共享法治建设成果。
一年来,自治区司法厅将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教育中心以及“温馨之家·贴心服务”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一平台六中心”建设)为重点,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初步形成。
——完成自治区本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各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平台、中心实现乡镇全覆盖,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已延伸到村屯、社区和农户。
——与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司法行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考核细则》等,为全区司法行政开展购买服务、推进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强大支撑。
——全区累计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177个,14300多个行政村全部组建联络员队伍,实现了村级法律援助网络全覆盖。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933万多件,为42625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约4.36亿元。调解各类民间纠纷30.95万件,调解成功30.24万件,成功率达97.7%以上。排查矛盾纠纷19.71万余次,预防矛盾纠纷10.23万件。
——全区积极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工作,8名律师担任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78名律师担任14个市政府法律顾问,285名律师担任区121个县(市、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乡镇政府、事业单位、村委会法律顾问4434个。全区律师共担任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4646家,7个法律服务团为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工农业园区、开放合作实验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新的亿元产业提供法律服务。
普法依法治理不断深入
鹿寨县导江乡黄坭村的新建屯与鹿寨镇独羊村黄石屯隔山相邻,却因一条长约100米、宽约10米的山路闹起纠纷。就在双方剑拔弩张、一触即发之际,土丘上传来山歌声——
“两村本是同根生,争条通道为哪门;万里长城今还在,谁又拿走几多分?”“山上斑鸠叫咕咕,两村同宗又同族;就像路边溪河水,何不流拢共一湖……”山歌声此起彼伏,即将要发生的一场殴斗场面,变成了沸腾的山歌会。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共识:这条山路仍然是两个屯村民同走的路,修建水泥的钱两村平摊。
2015年,广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化亮点,创新载体,为全面完成“六五”普法总结验收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一年来,广西全面推进国家机关执法普法主体责任落实,深入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继续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制度,促进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了以微博、微信、微报、微视、微电影等新媒体资源开展多维度、立体化的普法宣传,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舆论引导力和社会影响力。
全区各类普法培训班、法制讲座、法制文艺演出近万场次,法律图书室、法制宣传栏4.4万余个,发放宣传资料约37万份,开展法律咨询约26万人次。
一年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部门联动,积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先后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学校周边综合治理等活动,有效地推进了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持续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校园、执法示范窗口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扩大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范围,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2015年11月26日至27日,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政治部主任、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张彦珍带队对广西“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调研,充分肯定广西“六五”普法取得的成绩。
执法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
2015年11月26日,一场特殊的捐赠活动在象州县马坪镇敬老院举行。
社区服刑人员谭某自行出资,向敬老院的老人们赠送了价值近千元的棉鞋和自己公司生产的营养品。谭某坦言:“社会对我们的错误给予了足够的宽容,社区矫正制度使我们不用在高墙内改造,能够正常地工作和生活。所以自己要用实际行动做一个感恩守法的公民,用爱心温暖别人,感恩社会。”
谭某的改过自新只是广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个缩影。
刚刚过去的一年,广西推进执法规范和信息化监管,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全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万余人,累计解除2万余人,在册1万余人,累计再犯罪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无重大刑事案件。
全区监狱严格落实刑罚执行各项制度,强化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审查力度,重点加强对三类罪犯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减少自由裁量,防止徇私舞弊、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
2015年,广西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不断延伸拓展。实施“9+9+2”司法行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参与自治区各类行动以及公安部百城禁毒会战,做到“应收尽收、满员收治”。积极探索实践“四四模式”“十步脱瘾法”等科学的戒毒工作模式,不断提升戒毒工作水平。
据统计,2015年1-11月,全区共衔接刑满释放人员2.6万余人,接送重点帮教对象800余人,重点帮教对象接送率为97.85%;安置刑释解戒人员2.2万余人,安置率为99.3%;帮教2.21万人;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2015年,广西继续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大力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初步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人才库,配合党委政府做好涉法涉诉、上访群众的信访接待工作,与自治区信访局联合组建自治区信访工作法律顾问团,推进信访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与自治区检察院联合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人民监督员名额分配指导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监督员管理机构及工作机制,顺利完成了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工作。
新的一年里,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将切实找准服务中心、服务百姓的着力点,踌躇满志地开启新的篇章。(卢林峰 李仁兴)
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于2012年6月成立直属二分局,专门负责环保执法。[详细]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自治区公安厅厅长胡焯出席会议并讲话。[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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