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法院系统2015年工作取得佳绩

2016-01-04 16:55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回眸刚刚过去的一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法院干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与全区发展、社会进步一路同行,足音铿锵,亮点纷呈。

  全区法院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2015年1-11月,全区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03302件,办结305752件,同比分别上升21.22%、18.18%。没有发生一起因审判执行不当影响广西社会稳定或经济发展的事件,为维护广西社会和谐稳定、保障边疆巩固安宁、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公正司法是第一责任

  2015年1-11月,全区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6883件,办结31111件。妥善审理社会广泛关注、公安部挂牌督办的苏宏波等31人重大涉黑犯罪案件、李如雄等24人涉黑案件等,“打黑除恶”专项工作绩效考核位列全国第九名,最高人民法院在北海召开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推介广西经验。

  广西大要案审理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副院长黄尔梅批示肯定。

  2015年7月,广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湖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阳宝华受贿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组高度评价为“取得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应该认真总结提炼,为大要案审理提供借鉴和指导。”

  一年来,全区各级法院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运用司法手段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因案施策,妥善审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企业改制、融资开发等纠纷案件。

  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与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涉诉标的高达3亿多元,该案为巡回法庭成立后开庭审理的第一案,自治区高院依法审结。案件上诉后经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二审审理维持原判,体现了广西高院良好的司法能力。

  数字显示,2015年1-11月,全区法院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250505件,同比上升21.43%,结案187026件,同比上升17.09%,盘活融通涉诉资金573.82亿元,大量矛盾纠纷得到化解。

  强化行政审判,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稳妥化解行政纠纷。2015年1-11月份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7622件,审结4859件,同比分别上升55.93%、35.05%。大力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柳州、玉林、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市副市长出庭参加诉讼,提高行政纠纷的实质化解水平。

  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切实维护民生民利。全区各级法院准确把握民生案件特点规律,完善优先立案、调解、审理、执行“绿色通道”,依法公正审理农村土地、婚姻家庭、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环境污染、住房买卖等涉民生案件160219件,审结133995件,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全面推进阳光司法

  阳光下的司法更加有公信力。

  2015年,全区各级法院大力推进开放日制度,大力拓展民意沟通的对象和渠道。文书上网、庭审直播、微博法院、网评法院……网络新技术在司法公开中大展身手。

  广西法院阳光司法网自2014年4月11日正式运行以来,录入案件110多万件,发布案件信息53万多件,裁判文书30万余份,开庭公告57万多份,提供查询服务53万多次,五类限制执行人员信息3万多条,网站点击量达162万多次。截至2015年11月15日,广西法院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各类裁判文书319898份。全区各级法院对涉诉财产实行网络联合拍卖,已成功拍卖涉诉标的4198个,累计金额88.49亿元。

  2015年8月26日,随着自治区执行指挥中心、自治区法院信息管理中心揭牌启用,广西法院实现了执行工作和信息化管理工作水平的重大提升。

  为破解“执行难”,以信息共享和执行联动为核心,以技术应用为支撑,积极探索“党委政法委领导、各联动部门积极参与、人民法院依法主办”的执行工作“广西模式”。目前已建成信息查询、远程视频指挥等六大系统,与公安、国土、住建、工商等30多个部门和20家商业银行、39家村镇银行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努力打造“机构全建立、网络全覆盖、部门全联动、监管全留痕、执行全天候、公开全过程”的24小时在线网上执行局。

  截至2015年11月,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共向联动单位发送查询请求368万多条,收到反馈信息330万多条,解决案件10万件,涉及被执行人15万人,查询到资金208亿元、车辆4.9万辆。利用各种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07万名,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3.17万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出入境、贷款、置产、投资、招投标等信用惩戒措施,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形成强大的执行威慑力,让“老赖”无处可逃,促使4411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主动履行率达到13%。

  2015年8月下旬,最高人民法院在南宁召开全国法院执行工作现场会,推广广西法院信息化建设和执行体制机制改革的先进经验。

  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和全国反家暴联动机制、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

  2015年,广西法院稳妥推进司法改革,精心部署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准备工作,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深化执行机制改革。

  2015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北京、河南、山西、吉林、内蒙古、贵州等6省区市的17名全国人大代表和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视察广西法院工作。视察后,代表们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广西法院工作,一致认为,广西法院探索边疆民族地区审判工作新路子,取得很好的成效,亮点多、措施实、效果好。

  永远坚持司法为民

  2015年,许多优秀法官的事迹感染了大家。

  ——自治区高院司法警察农恒生,40多年来奋不顾身勇救溺水群众80余人,充满道德爱心的见义勇为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赢得了群众的赞誉,被评为广西第二届(见义勇为)道德模范,入选中央文明办评选的“中国好人榜”并被授予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全国巾帼建功标兵”韦晓云,所审理的部分案件在全国、全区范围内产生较大影响。她审理的全国首例“抗癌平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改革开放30年来影响中国的100件知识产权经典案件”之一,审理的某运输集团垄断纠纷案,是全国首例认定垄断成立并判决赔偿损失的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1年度全国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件”。

  ——全国优秀法官、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陈文,充分发挥女法官睿智、耐心、细致的特点和优势,融法、理、情于一体,评判曲直是非,维护公平正义。

  此外,还涌现出全国优秀法院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岑溪市法院、田林县法院以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全国模范法官黄登林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自治区高院司法警察总队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司法警察集体”荣誉称号,是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省级高院司法警察总队。

  2015年,全区法院先后有23个集体、70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

  还有更多的人民法官植根群众之中,懂社情民意,知民间冷暖,把百姓当亲人。他们恪尽职守,淡泊名利,扎根乡土,为方便群众就地解决问题,他们奔走在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巡回开庭,有声有色。

  一年云卷云舒,一年浓墨重彩。2015年,全区法院干警步履铿锵,书写了华丽、动人的篇章。

  面对款款走来的2016年,全区各级法院将以更大的毅力和勇气,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切实为推进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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