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消防总队公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2016-01-03 10:58  来源:都市消费晨报

  2015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新疆公安消防总队现将排查确定的自治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问题及隐患内容公布如下:

  霍城县中心工贸市场。隐患内容有:一、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车道。二、建筑之间的既有防火间距被占用。三、建筑物的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规定。四、未按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五、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数量不足。该单位属工商行业系统,场所性质为商市场。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整改期间,霍城县消防部门敦促该单位抓紧时间制订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和措施,确保按期整改销案。目前,该单位已将所有隐患问题整改完毕,当地政府已销案并报伊犁州人民政府。

  据悉,阿克苏地区新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文化娱乐城综合楼)、乌鲁木齐予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目前已整改完毕,成功销案。巴州焉耆县安达商厦、昌吉五彩湾煤电煤化工产业园区区域性火灾隐患已整改消除。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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