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检察院紧紧围绕省检察院党组提出的“五检”总体工作布局,坚持新矛盾、新风险、新挑战与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相适应,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一致,树立“四种理念”,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树立改革创新理念,在促进科学发展上出实招。该院在深刻认识经济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新变化、司法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基础上,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和方法创新,用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应对挑战,与时俱进做好各项工作,提升服务大局能力。 树立规范司法理念,在提高司法公信上用实劲。2015年以来,该院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在健全完善司法规范长效常态机制上下功夫,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增强协作配合与制约、司法公开、接受监督等意识,积极构筑内外并重、立体动态的规范司法体系和监督格局。
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在保障改善民生上办实事。该院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特别注重严厉打击涉农、国家专项资金、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犯罪,保障改革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2015年,该院加大力度查办相关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严厉打击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树立坚守正义理念,在推进法治建设上求实效。该院在法治建设总体格局中找准最基本的角色定位,公正司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严守公平正义最后防线,进而促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2015年以来,该院加大力度查办与百姓密切相关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办了一批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诉讼监督工作中,该院坚持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着力提升办案质量,克服案多人少的压力,保证所有案件依法公正地办理,没有出现一例冤假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