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司法局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推进“四化”建设

2016-01-03 10:01  来源:平安浙江网

  2015年以来,浙江省义乌市司法局引入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模式与理念,建立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推动司法行政管理服务活动的系统化、规范化、流程化、持续化。近日,义乌市司法局圆满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认证,取得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证书。

  一是层层分解指标,实现“系统化覆盖”。义乌市司法局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从设计上,覆盖了行政管理、业务管理、后勤保障、党建工作等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同时通过梳理质量管理体系需要重点解决的事项、程序和环节,明确各科室(单位)在质量管理体系中的职责与权限,明确各科室、司法所之间的工作接口,在局各科室、司法所形成了统一协调、上下左右全覆盖、全员参与的质量体系一体化管理格局,确保全局政令畅通、上下步调一致、全面协调运行。

  二是构建标准体系,实现“规范化管理”。拟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结合全局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各科室、司法所根据标准要求,按“三定方案”和职责分工,从各科室、司法所的岗位管理入手,制定《作业指导书》,通过全面清理工作事项,优化工作流程,绘制工作流程图,将各项制度和岗位责任内容转化为各科室、司法所的工作职责,并保持各类工作记录,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具有可追溯性。

  三是完善信息系统,实现“流程化运转”。建立司法行政综合管理平台,在系统集成的前提下,设置统一登录平台,一方面统筹业务管理,系统对接各级系统流程和数据,实现各层级单位和各岗位人员同平台操作;另一方面统筹办公资源,同步机关协同办公系统,实现与机关各部门的公文交换、办文办会等功能互通,设计局机关内部公文管理、会议管理、资产管理等29 个栏目板块,通过固化流程、量化标准、优化运行,强化管理过程控制,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健全改进机制,推进“持续化改进”。坚持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八项原则抓好各项管理工作,坚持以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为抓手,采用内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管理评审与年度总结相结合等具体方法,完善评审制度,强化内审员队伍建设,提升评审效率和水平,逐步形成系统、规范的管理体系和自我发现问题、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机制。同时,按照年度考绩的评价原则和评价方法,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程序和步骤纳入年度考绩内容,实现质量目标考核的定量转化,进一步推动工作有效融合。(金戈超)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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