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黄南河南法院力促陪审工作呈现新常态

2016-01-03 09:16  来源:青海长安网

  2015年以来,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48件各类案件,陪审48件,陪审率达100%。

  为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特殊功能,河南县法院党组从2015年初确定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每案须有一名以上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具体要求。在人才选任上,考虑到河南县地处青南牧区,群众通用藏语,因此在选拔之初,即突出广泛性和专业性。对涉及建筑工程合同、劳动报酬等专业性相对较强的案件,主要从工会、建设及劳动管理等部门邀请专业人员参与,按照陪审工作需要,在上级法院征求培训内容时,将人民陪审员的培训纳入工作范围,并且在住宿、交通等方面给予方便,解除其后顾之忧,安心培训,提升了陪审工作能力。

  案件分到审判庭后,审判庭庭长按流程将案件分给审判员,按类别确定人民陪审员,庭前3天让陪审员阅卷,保证开庭前熟悉案情,掌握案件争议焦点。在案件评议时,保障陪审员独立发表意见,防止了“陪而不议”的不利局面,发挥了他们的特长,群众的信任度不断提高。(赵永山)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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