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每一场社区矫正听辩会上,会场布置均统一规范,营造了一种肃穆、庄严的气氛。在这里,监管情况的通报、矫正人员的申辩和监督员、矫正人员的点评与建议共存已成为一种常态。作为社区矫正听辩会制度的试点,长泰县司法局成功拉开了漳州社区矫正听辩会制度探索的序幕。
司法工作从服务保障为主到规范的执法管理为主、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从消极被动到积极主动、矫正人员“身份意识”由模糊不清到定位清晰,自2015年6月起,漳州市司法局在探索社区矫正听辩会制度的过程中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5年12月,漳州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7651人,解除矫正13448人,在册人数4203人。全市无发生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和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现象。
主动接受监督促执法公开化
将矫正执法放置在阳光下,接受监督——这是漳州市司法系统探索社区矫正听辩会制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准则,也是搭起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沟通桥梁的重要基石。当然,公开是有选择性的,对未成年人和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听辩会采取不公开的形式进行,充分保障了社区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
“我参加了几次听辩会。这种形式很好,以公开的形式对矫正人员接受矫正的情况进行总结,对矫正人员的违规情况逐一点评,还允许矫正人员对处罚、违规情况进行申辩、辩解,以及提出帮扶要求和管理工作建议。我得点个赞。”监督员老李对于社区矫正公开执法的做法很是赞同。
当然,光是公开还不够。为了让听辩制度更加阳光,漳州市司法局还开门迎宾,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只要你出现在听辩会现场,所看到的除了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以及有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外,还有公、检、法等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村居干部、人民群众监督员等。
之所以有这么多领域的人员参与,主要是司法系统转变了参与观念,整合了资源,让村居干部发挥社区矫正重要帮手的作用,而这一做法也是成效显著。如今,村居干部经常主动与司法所沟通联系并通报社区矫正人员,其观念已从原先的消极被动向积极主动转变。同时,为了加强司法工作人员的执法管理意识,漳州市司法局通过倒逼的方式,在每一场听辩会对近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让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情况了如指掌。
2015年以来,全市共开展社区矫正听辩会112场次,1352名社区矫正人员接受教育点评,3665名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旁听。
坚持严格程序促执法规范化
蓝底白字的会标、会标下悬挂的司法行政徽章、主席台、记录员席、矫正人员隔离区、矫正小组成员席以及旁听席——在漳州,每一场听辩会会场都是如此规范布置,庄严肃穆;入场、点名、宣布会场纪律以及通报监管情况——在漳州,每一场听辩会都严格执行着规范的程序,从不错乱;主持人、记录员、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矫正小组、监督员以及村居干部——在漳州,每一场听辩会都有明确的参会人员,从无缺漏。
“每次到听辩会现场,我都不自觉地会提醒自己明确身份。”参加过社区矫正听辩会的张某如说,听辩会制度的严格落实,使矫正对象警钟长鸣,更使得漳州社区矫正执法活动愈发公开、公平、公正。而之所以会有严格规定,主要是因为社区服刑环境相对自由,这导致社区服刑人员很容易忽视自己的特殊身份,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存在身份定位不清、漠视矫正的情况。为了解决这种情况,漳州市司法局通过严格规范各项程序来营造一种庄重的氛围,让矫正人员正视自己的问题,而这种做法也是显而易见的。
听辩会制度是社区矫正工作推行的一项全新执法模式。自2015年6月25日在长泰首次召开社区矫正听辩会以来,漳州市从试点到全面推行,11个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任务于11月底皆已完成。如今,听辩会制度进入了常态化状态,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情况明显减少,违规严重程度明显下降;社区服刑人员主动到司法所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接受教育的情况明显增加,一部分人员还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劳动。据了解,2015年以来共组织公益活动1494场次,参与人员13897人次,主动报告情况35257项,累计警告140人次、治安处罚12人次。
管理服务并重促执法人性化
“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助和教育,今后我一定要重新做人,给孩子做出榜样。最后,希望能继续参加司法所召开的听辩会和其他教育学习。”回忆起两次的矫正,王某中感触颇多,心情激动。
原来,2014年8月,王某中刚从司法所解矫。时隔半年,他再次因危险驾驶罪被华安县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5个月。为了能让王某中改掉酒驾的恶习,长泰县武安司法所马上组织展开调查工作,发现王某中要独自抚养3个非婚生子女,生活艰苦,家境困难,于是常通过喝酒来缓解压力。
适时帮扶,能对矫正人员的思想转化起到重要作用。考虑到王某中家庭生活条件困难,司法所工作人员时常带些营养食品前往慰问,并尽力帮忙解决困难。这对王某中触动很大,也让他在司法所人员的帮助下顺利矫正。7月25日,王某中缓刑考验期限届满。在5个月的考验期内,除了那次酒驾外,王某中没有违反其他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整体表现良好。
在漳州,随着听辩会制度的落实,司法机关除了严格规范执法,还注重保障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利,奉行人性化执法理念,对受矫正人员的知情权、表达权、隐私权和救济权进行保障。如矫正对象刘某双目接近失明生活困难,入矫后表现十分消极。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听辩会上了解该情况后,多次到其家中座谈,并组织捐款活动帮助其渡过难关。
“听辩会建立了一个与司法所沟通的平台,每一个矫正人员都能提出帮扶的要求,对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充分保障了矫正人员的权益。我们一定会更加自觉地接受矫正。”双目失明的矫正人员刘某谈及这个就非常激动。这种人性化的矫正管理模式,群众纷纷点赞。
2015年以来,漳州市共听取收集社区矫正工作建议172条,转变管理方法21项,帮扶困难社区矫正人员4773人。(黄杰洪 凌霄 林成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