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政府召开全省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书记陈敏尔、代省长孙志刚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出部署。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孙立成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樊新中主持会议,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王健伍通报了近期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分析了当前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势。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各县(市、区、特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确保“十三五”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开好头、起好步
会议指出,2015年以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趋于平稳,取得了事故总量下降,较大事故大幅下降和高速公路事故明显下降的好成绩,但是,进入冬季后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有所抬头,暴露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还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做好交通安全工作,加大安全驾乘宣传,加强重点路面巡查管控,严查交通违法行为,把安全生产抓得紧而又紧、实而又实,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会议强调,冬季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关键时期,是交通运输繁忙的高峰期,冰雪凝冻、雨雾等恶劣天气频繁发生,再加上冬季处于农闲时节,民工流、学生流、返乡流到来,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不利因素增多,造成农村地区事故高发、车辆翻坠事故多发。为确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为即将到来的“两节”、“两会”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十三五”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各地各部门一定要精确研判,精细管理,精准发力,狠抓事故预防措施落实。
落实县乡政府主体责任
突出抓好农村道路安全
冬季是农民工和学生返乡的高峰期,返乡农民呼朋引伴、走亲访友、驾车出游已经成为农村群众出行的新特点,但这部分驾驶人安全意识淡漠、驾驶技能缺乏,超员、酒驾、夜间行驶无安全防护设施危险路段等不安全行为多,成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新隐患。
各地党委政府要认真吸取较大事故教训,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人员挨家入户摸排,对外省返乡农民工的驾驶人信息和外省带回的车辆信息进行采集,录入“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逐一纳入动态监管,并与派出所共享基础信息。
同时,县乡两级政府和各地交管站要精准分析群众出行规律,精确掌握道路安全隐患,在“红白喜事,赶集赶场,民族节庆,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最大限度地把管理力量调上路面,形成“节点有人守、隐患有人治、赶场有人跟、节庆有人管”的良好局面,切实解决好农村地区交通管理“有机制,无落实;有机构,无人员;有措施,无手段;有责任,无追究”的“四有四无”难题。
健全完善应急保畅机制
坚决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按照省政府部署,经过交通部门全力攻坚,贵州省已按期完成了“县县通高速”目标,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经突破5100公里。为确保冬季恶劣天气下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各地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为载体,健全完善应急、气象、公安、交通、经营业主和路政部门为主要成员单位的应急保畅机制,并强化对主干公路路况的实时监测,出现冰雪、凝冻、团雾等恶劣气候,道路因地质灾害发生损毁,以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控制、快处置”,有效防止因突发事件处置不及时导致的交通拥堵特别是次生事故发生。
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维护高速公路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严厉打击涉路违法犯罪,着力打造“平安高速”。在因极端恶劣气候导致高速公路出现车辆滞留现象时,要全警上路,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确保返乡群众走得了、走得好、走得安全。
持续进行隐患排查整治
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贵州省要求,各地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开展全面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
一要排查重点企业。要以存在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的运输企业为重点,采取挂牌督办、视频调度、约谈问责、现场督导等措施,确保重点车辆检验率和报废率达到100%,交通违法及时“清零”。
二要排查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继续以“营转非”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班线客车、旅游客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六类车及其驾驶人为重点,认真排查,坚决从源头消除风险。
三要排查重点道路。高速公路要重点排查易凝冻路段、易发生团雾路段、坡道、桥梁和临水临崖等重要节点,根据实际情况增设安全警示标志。农村公路要重点排查事故多发、隐患突出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特别是针对重特大事故发生路段,要加快生命防护工程实施进程,确保农村道路“修到哪里,安全防护就延伸到哪里”。隐患路段在短期内无法得到彻底解决的,要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值守和管理,并增设预警提示标志标牌。
集中开展宣传警示教育
筑牢交通安全第一道防线
与快速的汽车化进程相比,贵州省驾驶人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乘客的交通安全观念和交通文明意识明显滞后。针对不规范的驾驶行为和交通陋习,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现代传媒的作用,加强对重点群体尤其是新手驾驶员群体的点对点宣传提示,警示教育驾驶人安全守法,告诫广大交通参与者拒坐隐患车、超员车。
农村地区,要以较大事故为典型案例,走村入户,以案说法,对返乡农民工进行针对性教育。
高速公路,要以公安交警执法站、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为宣传阵地,结合贵州省“县县通高速”的实际情况,开展高速公路行车引导和安全行车常识宣传,为创建“平安高速”、“最美高速”夯实基础。
城市道路,要针对“酒驾”、“毒驾”、“施工车野蛮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警示教育,提高交通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靶向性。进一步发动广大交通参与者监督、举报交通违法行为,让群众主动参与到“自觉抵制违法行为,共同维护交通环境”的文明交通创建工作中。
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有效净化道路通行环境
贵州省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全面运用大数据关联分析、碰撞分析、比对分析等方法,挖掘交通事故与交通违法的关联性,针对重点交通违法开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高速公路重点整治大型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小型汽车占用应急车道通行、超速行驶,以及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城市道路严查酒驾、毒驾,以及施工货车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强超强会、逆向行驶等野蛮驾驶行为。农村道路集中整治农村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载客,摩托车搭乘多人,货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各地要重点针对春运期间“黑车”猖獗、倒客甩客现象突出的问题,组织交通、运管、安监等部门,在交通枢纽及机场、车站、码头等重点地区严厉打击站外揽客、短途“黑车”非法倒客等行为,净化客运市场秩序。
要强化靶向治理。各级各部门要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充分应用“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和“重点车辆监管云平台”等顺应“互联网+”时代特征的管理新手段,汇集各职能部门数据、信息,创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式和道路交通问题治理方法,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的精确研判、精准管控、精细管理。各地要充分利用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机制,梳理、分析2015年以来本地区的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找准本地区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的短板和症结,找出规律性、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精确诊断,靶向治理,挂牌督办”。特别是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地区,要做好“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加快推进本地区“生命防护工程”,全面推进公路特别是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
要强化约谈问责。各市(州)要比照省政府问责模式,对发生死亡3至9人较大事故的地方政府领导进行约谈,帮助地方政府找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2015年以来发生的较大事故严肃进行事故调查和问责。通过约谈问责,倒逼交通安全问题整改和各级各部门责任落实,进一步厘清运输企业的主体管理责任,交通运输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公安交警部门的执法监管责任,安监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以及党委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