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正式揭牌,成为全国首家自贸区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任学锋,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鄂参加了揭牌仪式。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于2014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实施范围116.2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60平方公里,深圳前海蛇口片区28.2平方公里,珠海横琴新区片区28平方公里。
2015年4月21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运作。广东自贸区成立后,南沙片区内人口及注册登记企业数量大幅增长。
2015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设立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的批复》正式同意设立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管辖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以下简称南沙自贸区)内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表示,南沙自贸区法院的成立,是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服务和保障自贸区建设与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有益探索,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提供了新的平台,有助于保障自贸区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
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任学锋表示,广东自由自贸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揭牌成立是南沙自贸区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标志着南沙自贸区的法治化建设进入新阶段。通过强化对自贸区的司法保障,将进一步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自贸区经济的健康发展,树立自贸区的良好国际形象。
打造自贸区审判专业品牌
重点建设“两庭一中心”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南沙自贸区法院围绕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目标、定位,在原南沙区人民法院的基础上优化资源配置,重点建设与自贸区司法保障最为密切的部门“两庭一中心”,即商事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和商事调解中心。
据介绍,南沙自贸区法院将集中受理、审理原由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管辖的、与南沙自贸区相关联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主要包括与南沙自贸区相关联的投资、贸易、金融、知识产权等案件。同时将根据自贸区建设和运行实际,对受案范围作相应调整。
“健全专业化审判机制,突出自贸区审判的专业特征,打造自贸区审判专业品牌,是南沙自贸区法院的目标。”广州中院副院长舒扬表示。“南沙自贸区法院将在审判职能设置、法官遴选和培养、内部运行管理等各方面匹配自贸区发展建设的特殊需求,集中国际金融、贸易、知识产权等自贸区相关专业领域的优质审判资源,以高起点、高规格、高配置为原则,选配尖端审判队伍,提升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据舒扬介绍,南沙自贸区法院脱胎于原传统行政区划法院即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是在南沙法院基础上进行的资源整合。南沙自贸区法院如同资源聚集器,可以产生聚合反应,达到“1+1>2”的效果。
围绕南沙自贸区的定位和发展目标,南沙自贸区将在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服务枢纽、粤港澳优质生活圈等方面,全面推进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建设。作为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平台和窗口,南沙自贸区法院将发挥审判职能,着重促进粤港澳的深度融合。
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于2012年6月成立直属二分局,专门负责环保执法。[详细]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自治区公安厅厅长胡焯出席会议并讲话。[详细]
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主办 网站编辑部电话:010-83079355 | 招聘启事
Copyright 2015 www.chinapeace.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 14028866 号-1 中国长安网 © 2016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