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法院召开司法确认工作推进会

2015-12-30 14:49  来源:法制生活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高院院长孙潮和黔南州委书记龙长春关于推广福泉市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经验做法的批示精神,总结交流黔南州法院系统司法确认工作经验,安排和部署今后的司法确认工作,近日,黔南州中级法院举行黔南州法院系统司法确认工作推进会。省高院民一庭副庭长赵君出席会议,黔南州各基层法院院长、黔南州中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及业务庭室负责人参会。

  司法确认制度,是指纠纷经过调解组织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要求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法律制度,经确认的调解协议即获得强制执行力。2015年,福泉市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以司法确认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省、州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福泉市頲法院院长杨兆就该项工作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其他县(市)法院院长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就下一步如何开展好司法确认工作作了简要汇报。

  会上,省高院民一庭副庭长赵君向大家传达了省高院院长孙潮和张德昌专委对黔南州法院系统开展司法确认工作提出的要求:“要高度重视司法确认工作,正视存在的一些问题,加大司法确认工作力度;要努力做到组织保障到位、流程规范到位、联动协作到位和宣传引导到位,完善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通过司法确认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黔南州中级法院院长王亮海强调,黔南州两级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院长孙潮在瓮安法院调研时的讲话精神,认真总结司法确认工作已取得的经验成效,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严格贯彻省高院提出的“四个到位”大力推进司法确认工作,并将其作为2016年第一季度的重点工作进行督查,打好司法确认、繁简分流、人民法庭和信息化建设的“组合拳”,使黔南法院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会上,黔南州中级法院还向参会人员发放了《关于审理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法庭工作的指导意见》,广泛征求意见,为司法确认和人民法庭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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