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义法院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成效初显

2015-12-30 09:24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为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审,北京市顺义区法院2015年将案件繁简分流作为本院重点工作推进。通过持续挖掘立案前调解工作潜质,积极探索推行民商事案件速裁、刑事案件速裁等工作新机制,繁简分流工作成效初步显现。

  一是继续发挥立案前调解工作优势。对于适宜调解且当事人同意调解的简易民事案件和执行案件,诉非衔接中心开展立案前调解工作,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采取专职人民调解员先行调解、立案法官随时把关或人民调解员、立案法官共同调解的工作方式。经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需要出具调解书的,由我院立案后出具调解书。对于经调解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立案后通过快速转审机制进入审判环节。

  二是积极探索以物业类纠纷为主的民事案件速裁机制。2015年以来,该院民事审判庭先后设立7个速裁审判组,集中力量快审快结一批物业类、简易家事类、劳务纠纷等争议不大的简易民事案件。为规范民事速裁程序,我院研究制定《民商事速裁工作管理规范》,在严格执行程序法规定的基础上,对速裁案件施行立案、分案、送达、开庭、裁判、宣判等各环节的审限压缩。

  三是积极探索小额给付类商事案件速裁审理模式。先后设立4个简易商事案件速裁组、综合保全组,制定《商事简易程序案件繁简分流实施方案》,集中审理标的额在20万元以下,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借贷类纠纷、保证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等简易商事案件及保全送达工作。要求速裁组及时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不成功的立即组织开庭,优先当庭宣判。如需公告送达诉讼材料或案件复杂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审结的,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四是有效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由该院牵头,与顺义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司法局联合制定并签发《关于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在各机关的具体职责、各诉讼阶段的工作时限、速裁程序标识的统一、社会调查的开展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规定,并附有公检法司四机关任务分解表、速裁程序案件流程表,进一步理顺了各机关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中的职能。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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