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个月来,湖北省咸宁市检察院将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动与“主题党日+”活动相结合,分别组织召开党组会、检委会、中层干部会、青年干警夜学会、全院干警大会等会议,详细地传达和解读了《准则》和《条例》精神。
一是组织开展夜学,从10月份开始到11月底,每周一至周三晚上7时至9时为夜学时间。
二是以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准则》《条例》、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开展对照检查。
三是落实“会前半小时”学习制度,即充分利用院党组会、院务会、检委会等例会,党组成员带领中层领导干部每次会前进行半小时集中理论学习《准则》《条例》,每次学习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