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院检察长赴红河调研

2015-12-25 23:21  来源:云南长安网

  近日,云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田海到红河州检察院、弥勒市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州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刘远清陪同。

  王田海分别实地查看了红河州院侦查指挥中心、案件管理中心和弥勒市院案件管理中心、控告申诉接待厅、办案工作区及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并在弥勒市院召开座谈会,详细听取了解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司法体制改革、“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开展情况及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等情况。

  在听取和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后,王田海对全州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管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等工作及弥勒市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当前的检察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要把履行检察职责与服务中心工作相结合。检察机关要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结合点和突破口,切实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贯穿检察工作各个方面,落实到司法活动的具体细节中,保护好维护好地方发展。

  二是要把司法办案活动与为企业做好服务相结合。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面临不少困难。司法办案活动的宗旨就是要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要注重维护好企业利益,对于当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影响重大的支柱性产业,要为企业发展提供好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三是要把坚持问题导向与规范司法相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红河州检察机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要认真总结存在的问题,树立规范司法永远在路上的意识,不要松劲,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规范司法的水平和能力。深入分析查找出司法办案中的薄弱环节,不断改进,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要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与提高司法公信力相结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举措,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和广泛支持。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检察领导干部对司法体制改革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面对改革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有应对之策。对推进检察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和落实司法责任制等改革措施要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深入分析、研究,保障司法体制改革的成功。

  五是要把落实好省委全会精神与践行专题教育活动要求相结合。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对全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检察工作要结合实际,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抓好省委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要坚持从严治检,深入治理“为官不为”,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服务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州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刘远清、弥勒市委书记钊辉、市委副书记、市长余玉龙、市政法委书记席之湖、市公安局长彭涛、州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仕明、市检察院检察长苏超等参加座谈会。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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