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中院成立首家驻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

2015-12-24 11:00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近日,北京市四中院会同市司法局举行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仪式,四中院院长吴在存,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公田共同为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市法援中心主任郑惠云出席揭牌仪式。

  四中院建立的律师法律援助工作站是市法援中心进驻北京市法院的首家工作站。此次揭牌,不仅是双方进一步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延伸举措,也是构建多方参与、有机衔接、优势互补、合力共济的多元诉讼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改革试点法院,四中院引入律师等第三方社会服务,是进一步深化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有助于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司法审判质效,有利于更加有效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驻四中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将为立案当事人即时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诉讼引导、法律释明等公益咨询服务;针对经济困难的特困人群和申诉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律师代理法律援助。

  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在存与司法局副局长李公田分别介绍了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目的和意义。双方表达了继续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的意愿。市法援中心郑惠云主任与四中院立案庭庭长石东弘通报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职责与工作安排。揭牌仪式由四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程琥主持。(张勤缘 牛斌)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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